衬板项目招标书
招 标 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衬板项目
编 号: 字[ ]第 号
发出时间:2018年07月16日
联系电话:13809248807
座 机:0379-67326078
联系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招标小组编制
邀 请 投 标 函
经招标人招标小组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衬板项目 (设备、备品备件名称)的供应商。
一、设备、备品备件概况:
(一)名称:棒磨机衬板
(二)规格:棒磨机
设备规格:φ3200×4500m
生产厂家:中信重工、新乡长城
工作介质为:一水硬铝石,含高浓度强碱NaOH245g/l及石灰
使用介质:≤φ115*4300的钢棒
工作温度:≤90℃
(三)数量:棒磨机筒体衬板(规格型号:3245):52.6吨
端衬板(规格型号:M7851-7):21.6吨
(四)质量和技术要求:详细见《棒磨机衬板定制技术要求》
(五)质量保修期:详细见《棒磨机衬板定制技术要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详细见《棒磨机衬板定制技术要求》
(七)到货时间、地点:到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到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八)结算和付款方式:(以招标后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经甲方表观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6 %)及 收据 、授权委托书 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审核乙方提交的前述票据无误后的 60 日内,于甲方付款期(每月15~25日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到期遇例假日不予顺延,下同)付清全部款项的90% ;留 10%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质量和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无息全额支付质保金。经招标方相关部门和投标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扣款,招标方在结算时可直接在货款中予以扣除。同时投标方向招标方出具该货款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7%)。
(九)售后服务:详细见《棒磨机衬板定制技术要求》
二、报价方式:
1.两次报价(第一次为密封式报价、第二次为现场报价,报价单须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填写并单独密封)
2、按每计量单位“吨”报价。
3、投标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其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车费、利润、税金(17%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即货到招标方的全包价,除此之外,投标方不再向招标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方的报价需保证在本次招标签订的合同期内价格不变;中标后要求涨价者按弃标处理并追究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三、投标须知:
(一)证明投标人资格需提供的文件(以下资质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有效法人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5.投标人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指产品资格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特许资质(复印件)。
6.投标人外购设备材料应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7.投标人近三年类似设备材料的业绩、财务状况(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送时间
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原则上不作修改,若须修改,应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修改,且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整填写投标报价表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材料设备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照等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6.投标报价函中有关报价数值,应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7.投标人投标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版本各条款。
8.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牛皮信袋并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袋的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投标材料设备名称、“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和“副本”字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
4.投标文件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或签章不全的。
5.对合同版本中实质条款有异议。
6.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压低标价、以回扣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人员行贿、操纵招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招标答疑时间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六)评标
1.标书评定原则:评标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相加较高者为中标单位。评标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设备材料的技术水平、性能。
(2)投标设备材料的质量和适应性。
(3)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4)供货期和供货能力。
(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
(6)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7)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8)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考查情况。
3.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7)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或分项选择中标人。
(七)定标、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7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定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该等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招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招投标日程安排
(一)领取本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9日14:00时前应自行到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采购部张元处领取本招标文件。
(二)招标答疑时间:2018年7月19日14:30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三)投标书应在2018年7月19日前自行派专人递交给招标人资料室 处,逾期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14:30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五)评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15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六)定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16:30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召开。
(七)签订合同时间:2018年7月30日。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另行通知。
五、合同版本附后,作为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
(一)各投标人在领取本标书前,须向本招标人缴纳人民币现金 20000 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定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对有意扰乱投标秩序、串通投标或通过欺诈手段意图中标及投标书不符合本标书要求被废标、中途退出招标者,该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签约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中标人应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抵做违约金。投标人按照合约约定履行义务的,履行期满,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其他
(一)如中标人供货及时、信誉可靠,且所供产品经使用后质量符合标准,招标人将优先考虑其作为长期合作单位。
(二)招标人保留采用合同形式对招标文件中非实质性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的权利。
招标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棒磨机衬板定制技术协议书
甲方: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原料车间1#5##棒磨机衬板的定制、安装以及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1#5#棒磨机基本参数:
设备规格:φ3200×4500m
生产厂家:中信重工(1#棒)、新乡长城(5#棒)
工作介质为:一水硬铝石,含高浓度强碱NaOH245g/l及石灰
使用介质:≤φ115*4300的钢棒
工作温度:≤90℃
二、乙方通过现场对甲方棒磨机的规格型号、使用条件、工作量等各种工况条件进行详细了解,对甲方的矿石硬度、粒度进行化验分析并现场测绘后,为甲方设计的该套衬板具体参数为:
衬板最低使用时间: 小时
三、上述棒磨机衬板的制作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制作要求:完全达到以上材质和最低使用时间的要求。乙方全套衬板的实际使用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该套衬板方为合格品;如全套衬板实际使用时间在 小时至 小时之间的(乙方承诺使用寿命的60%的),该套衬板为次级品,乙方应当按商务合同结算付款;如全套衬板实际使用时间不能达到乙方承诺使用寿命的60%的,该套衬板为不合格品,甲方不予结算付款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货,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二)衬板波峰厚度为120mm,波谷厚度为70mm;厚度公差为+3、-2mm(数据作为参考,具体由厂家提供为准)。
(三)磨门衬板依照原厂衬板进行设计制作,应满足安装要求。
(四)全套衬板理论重量为35140Kg,误差在±5%之内,超出部分不给予结算、付款。
(五)全套衬板必须经过热处理,且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达到衬板材质的规范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单,同时清除衬板上的残砂及毛刺。
(六)安装要求:
安装面空位槽深度为10mm。衬板安装间隙应小于10mm。
四、质量保证及使用时间考核
(一)质量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钢衬板能在强碱和90°C工况下连续使用。
2、乙方在交货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整套衬板装配图,装配清单,衬板化学成分检验报告单和力学性能验收报告单等。
3、乙方须自行完成衬板的全部设计工作。
4、使用乙方提供衬板必须保证磨机下矿量及磨料细度不变。
5、乙方保证衬板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性,如因乙方衬板的原因造成甲方的生产设备损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维修费损失及因停运设备造成的生产损失。
6、整套衬板使用寿命为安装该套衬板后棒磨机累计实际运行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实际使用时间。
7、在衬板安装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供衬板尺寸较大,需气割处理时,乙方负责气割处理且每块衬板应赔偿甲方1500元;乙方所供衬板的安装间隙在10mm—20mm的,乙方负责用钢条进行焊接填充,在使用过程中焊缝脱落的,乙方需补焊,且每道缝隙应赔偿甲方30元;安装间隙大于20mm的,乙方应重新制作,乙方负责拆卸和再次安装工作。
(二)考核方法:
考核由甲方技术人员人工进行并记录考核情况。甲方准备使用衬板时,应通知乙方,乙方应派人在场参与甲方的考核活动,并书面确认考核数据以及其他考核情况。如乙方不派人或不及时派人到现场参与考核的,责任在乙方,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考核结果,衬板使用结束后,乙方必须书面确认使用寿命。
五、衬板安装及售后服务
5.1、衬板由甲方派人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进行安装,全套衬板安装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使用时间达到乙方承诺使用寿命的60%的,甲方按商务合同进行结算;乙方所供衬板使用寿命达不到承诺寿命的60%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按商务合同处理。衬板使用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最终验收。
5.2、全套衬板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若部分衬板(≤48块)磨损严重,预计难以达到合格品对应的使用时间的,乙方应当在 48 小时内免费更换该部分衬板及配套配件,但更换次数不得超过1次,更换后仍旧按照整套衬板的使用时间确定使用寿命。乙方拒绝更换或甲方生产紧急,可由甲方进行更换,甲方更换安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也可外购第三方的衬板用于更换,此种更换的全部费用(包括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前述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可在结算时扣除。
5.3、在衬板使用期限内,如乙方不派人到场参与考核,乙方须每季度到甲方处回访一次,查看衬板使用状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随商务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双方均须认真执行。
甲方: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