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SGCX01标段施工项目 预制梁板 询价采购
询价书
询价编号:ZTL-SGCX01-XJ-005
本公司拟采购以下产品,诚邀各单位于2024年 8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至2024年 8月 26 日 18 时 00 分期间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并按相关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予以报价。
一、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SGCX01标段施工项目部
联系人:章敏
联系电话:18720083450
电子信箱:646519318@qq.com
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孙塘北路1818号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SGCX01标段施工
项目总投资金额:11.75亿元
施工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工期:2023年1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慈溪市
三、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设备的名称、数量、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预应力砼梁 |
详见图纸 |
m³ |
442.74 |
封端砼 |
详见图纸 |
m³ |
17.86 |
备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以上表为准。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四、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1.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2.材料需得通过业主指定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若为物资生产制造商,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
2.供应商为物资经销商的,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所报价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不少于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万。
4.供应商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竞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5.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以运至买方工地,在买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买卖双方代表应同时签字,完成材料物权交接;未有双方代表签字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卖方若有异议,应该当场提出复验,也可向买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核验,否则视为无异议。
2.结算办理:卖方每月15日前,与买方使用单位机电物资部门对账后进行结算签字确认,卖方须按当期结算金额于3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开始挂账,否则买方有权暂缓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负,且不免除卖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买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卖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付款时间及比例:供货过程中原则上根据每月结算金额开票结算,结算开票后三个月内支付此次结算金额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6个月)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给卖方,每期货款以此滚动。
4.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支付;如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支付时,产生的贴现费用由卖方承担。
七、开票信息(此账户不做任何项目收款业务,请勿转入,汇款账户请见第九条)
公司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709225215A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9号中铁隆大厦8层
电话: 028-8652052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
账号:51001860836051510577
八、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报价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日 10 时 30 分。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孙塘北路1818号中铁隆
收件人 章敏 ;联系方式 18720083450 ;邮箱:646519318@qq.com
(二)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九、询价文件费及报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采购需支付询价文件费 50 元和报价保证金 2万 元。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报价人报名后请将询价文件费转账凭证发至下述邮箱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人邮箱:646519318@qq.com
标书费及报价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慈市域铁路工程SGCX01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账号:4052 4638 8251
转账备注:ZTL-SGCX01-XJ-005询价文件费/报价保证金
询价文件费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一)对成交通知不予确认的;
(二)不响应采购订单的;
(三)不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
(四)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十、本次询价采购按通过评审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包件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原则进行。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设置采购上限总价: 1144130.40 元,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重大偏差作废处理。
(二)若报价人报价一致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注册资本金较大的报价人。
十二、询价问价发布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zb.sdhsg.com/)发布。
采购人: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SGCX01标段施工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