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晁盛辉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树章139998350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新源县天鹅湖水秀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备案。招标人为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源县天鹅湖水秀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2.工程规模:天鹅湖大型音乐喷泉、激光水舞秀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园路灯工程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天鹅湖现状音乐喷泉维修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2523072700153001001
新源县天鹅湖水秀建设项目(EPC)
包括天鹅湖大型音乐喷泉、激光水舞秀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园路灯工程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天鹅湖现状音乐喷泉维修等。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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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文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文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6、财务要求:近 三 年(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源县恰普河路061号
代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1901
招标人邮编:
835800
代理邮编:
830000
招标人联系人:
晁盛辉
代理联系人:
郝树章 殷文杰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xhyjzb@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09055881
代理联系电话:
13999835042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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