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2024年曹妃甸区沿海公路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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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832001G01 | ||||||||||||||||||||||||||||||||||||||||||||||
招标内容: | |||||||||||||||||||||||||||||||||||||||||||||||
2024年曹妃甸区沿海公路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建设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曹妃甸区沿海公路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建设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2024年曹妃甸区沿海公路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曹妃甸辖区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在沿海公路冯庄子村北路口、马庄子村西路口、一场场部迎宾路路口、一场七队路口新建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标志,施划标线等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2280071.26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办理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说明:1.投标人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在线上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13832326174;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2.投标单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址: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中“网上注册”的要求完成注册,并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3.特别提醒: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双盲”评审、评定分离;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唐山宏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22527638,电子邮箱:tshs2021@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办 电话:0315-8787622 电子邮箱:984298762@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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