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编制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7 03: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09
二、项目名称: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编制(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编制
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 灯塔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二、服务内容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规划基年为2022年。 (二)规划范围 古城街道、柳条寨镇,包含12个行政村,总面积60.11平方公里。 (三)项目内容 1.深入开展现状调研分析 采取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地方发展诉求和空间需求,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明确区位交通条件、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情况,分析示范带发展潜力与不足。 2.明确示范带建设目标定位 依据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等,结合示范带资源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明确示范带发展思路、建设总体目标及愿景定位,结合示范带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灯塔市示范带建设指标体系。 3.引导示范带产业发展 深入挖掘示范带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制定示范带产业发展引导策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构建符合自身发展又与县域整体关联的特色产业体系。 4.优化示范带空间布局 依据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示范带的空间特征,产业发展重点等,明确规划范围主体功能及产业空间布局等,提出各类功能区的发展导向和发展重点等。 5.提出示范带建设内容 立足现状、面向需求、对标标准、衔接上位及相关规划,明确并提出示范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景观风貌、历史文化、乡村治理、数字乡村等建设的重点内容。 6.建立示范带建设项目库 以资源为依托,以政策为导向,充分考虑前瞻性与可操作性,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数字乡村等方面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 7.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指引 针对示范带重点建设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人居环境等重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指引,提供相应的建设意向和功能布局等。 8.拟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实施从开发运营、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农民参与、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推进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保障措施。 四、主要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一图(示范带建设规划图)、一表(重点建设项目表)、一说明(规划说明书)。 五、成果要求 统一规划基础数据和标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区三线”相关数据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及符合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省市合格验收。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桂明、李素云、鲁恩侨、夏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兆麟西路79号
联系方式:0419-3518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新苑小区5-7网点
联系方式:0419-565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
电 话:0419-565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