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新创智岛水系调整工程三期(横一河、横四河、横六河、横七河、纵一河、纵六河、纵七河、纵八河、纵九河、纵二河北段)工程勘察及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5810149103203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新创智岛水系调整工程三期(横一河、横四河、横六河、横七河、纵一河、纵六河、纵七河、纵八河、纵九河、纵二河北段)工程勘察及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05 00:00:00 来源:常熟市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编号:E3205810149103203001001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新创智岛水系调整工程三期(横一河、横四河、横六河、横七河、纵一河、纵六河、纵七河、纵八河、纵九河、纵二河北段)工程勘察及设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施工合同的中标价的2.2%

施工合同的中标价的2.2%

施工合同的中标价的2.2%

投标人业绩

①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金墅港〉勘察设计

合同价:施工标标底价*中标费率2.72%(项目工程造价约8538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15日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河道管理所

项目名称:睢宁县徐沙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价:批复的勘测设计费*95%(项目工程造价约19013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建设单位:睢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项目名称:九洋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勘测设计费*95%(项目工程造价约14964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7日

建设单位:如东县水务局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及编号

戚振宁、高级工程师、11150031

罗秀娜、高级工程师、13150058

易太平、高级工程师、A990332

保证金缴纳情况

已缴纳

已缴纳

已缴纳

2、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

相关资格审查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备注

单位名称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乙级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

3、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和判定依据:/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

修正报价

--

--

--

--

--

5、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审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90

51.10

50.40

53.60

53.00

2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6.60

37.40

34.10

41.50

32.30

3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1.00

36.30

35.40

46.20

32.00

6、所有投标人综合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企业业绩

企业信用及获奖

人力资源配备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

合计得分

排名

1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4

6

24

52.00

96.00

1

2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4

6

24

36.38

80.38

2

3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4

6

22

38.18

80.18

3

7、拟确定中标人: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备注: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1/5起,至2024/1/1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建设单位/招标人: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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