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招标人为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由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字【2022】142号、德发改审字【2022】1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安县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约为1771.4万元(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地址位于德安县境内。山塘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坝下涵管开挖重建等。本次施工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3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两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注: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 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安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德安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7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9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共计 2个标段,只要投标人中标2个标段的任一标段,就不能中标后面开标的标段。开标评标顺序为 1-2 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可就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的所有标段或任一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家投标单位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在前一标段中标排序第一,则该投标单位不参与下一标段的中标排序(施工标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如:投标人中标 1 标段,该投标人就没有资格中标 2 标段。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德安县蒲亭镇九仙五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92-46687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鸣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6号凤凰新天商坊3#办公楼1026室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5180654343
监管机构:德安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2-4668735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一标段 |
河东乡、宝塔乡、高塘乡、林泉乡、丰林镇、聂桥镇、磨溪乡 |
约968.94万元 |
2 |
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二标段 |
吴山镇、爱民乡、邹桥乡、车桥镇、塘山乡 |
约802.46万元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
2、户名: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