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电力杆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90.4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47万元
招标公司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春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强0595-27196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福建岱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电力杆线改造工
程(二次招标)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29 号 批准
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永
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 90.4738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
电力杆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包括杆线拆除、迁移、重新敷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159 号)的规定,110 以下千伏送变电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 90.4738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00 万元属于小型送变电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 90.4738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0473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 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 关部门的专业验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应具有 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 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 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 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 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 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 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 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 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免费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 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 1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电子保函形式;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闽建筑【2022】4 号);⑤永春县年度保证金 形式。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号:1408017119022078718。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永建招备【2024】1-9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前使用本单位 CA 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358586129,传真:\
联 系 人:林春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湖滨路 379 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jp27196988@163.com
电 话:0595-27196988,传真:0595-27196988
联 系 人:王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 116 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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