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门面招租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瓮安县粮油储备库资产招租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公司位于瓮安县华都嘉苑8-1-10号门面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竞租对象

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租方式

(一)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按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成交,确定承租人。

(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租赁用途

(一)标的物用途为商用。

(二)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利用门面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不得经营液化气、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发生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

、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租赁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

租赁底价(万元)

租赁期限(年)

增价幅度(元)

租赁保证金(元)

1

华都嘉苑8-1-10号门面

华都嘉苑(原中医院旁边)

45.98

5.5

3

≥200

5000元

、标的物展示

竞租者可联系出租方付该标的物进行了解,也可以请出租房带领对该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竞租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陆小艳

联系电话:18084414888(法定工作日8:30-18:00)

、公告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18:00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18:00截止(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报 名 地 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源交易平台诚信库(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登记的竞买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

虚拟子帐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竞买均不相同)

、网上报名申请:

1、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2、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用CA锁登陆交易系统报名。

、竞价地点和时间

地点:竞租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竞租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拍卖大厅(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

十、租金及有关费用约定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按时交回标的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申报进行再次招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交会标的物时,应保证标的物及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承租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承租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赔偿,承租方必须确保门面内的卫生整洁,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三)标的物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十一、租赁要求

    (一)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果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

    (二)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标的物租金,不另外补偿。

    (三)成交者在交纳租金的同时,需一次性按资产成交价的20%交纳资产租赁保证金、整脏治乱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未违约,租期满后承租人结清租金,承租房屋没有损坏的前提下凭保证金收据金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中标人中标后须支付标的物使用保证金到出租方处,若租赁期满,房屋完好无损,承租人结清一切税费后,所缴纳的标的物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承租人。

(五)竞租成交人在招租现场签订《资产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资产成交确认书》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资产成交确认书》确认的第一年租金,未按时与我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及交清租赁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六)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B318办公室(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联 系 人:陆小艳:18084414888

十三公告查询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ggzy.qiannan.gov.cn)

公告有效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

本公告的租赁规则解释权归瓮安县国粮油储备库。

瓮安县粮油储备库

2022年 214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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