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03-w1016
预算金额2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会议室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JH03-W1016)
我部于9月28日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供应商质疑,本项目于10月19日发布暂停公告。现因该项目关键技术参数修改,重新发布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期已报名成功的需重新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会议室升级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3-JH03-W101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大屏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10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条屏

1.84  
3
可视化智能中控

1  
4
显控平台

1
5
固定式触控终端

1
6
专业功放

3
7
电动翻转天花喇叭

4  
8
天花喇叭

2  
9
机架式数字调音台

1  
10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11
有源监听音箱

1  
12
电源管理器

4  
13
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  
14
升降式会议代表单元

40
15
会议话筒处理器

1  
16
升降式电子桌牌

40
17
48口POE交换机

1  
18
超清终端

1
19
高清摄像机

4
20
48口交换机

2  
21
电话机

41  
22
全网信号屏蔽系统

1  
23
UPS

1  
24
机柜

1  
25
音控桌

1  
26
网络半球型摄像机

1  
27
网络视频录像机

1
28
22寸监视器

1  
29
8席位会议席

1  
30
8席位与会席

4  
31
3席位条桌

6  
32
与会椅

55  
33
会议椅

8  
34
总体集成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27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08 : 00至11 : 00 ,下午 15 : 00至17 : 00。
(二)申领地点:网上。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因故未能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联系我部获取采购文件,申领采购文件时提供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未及时注册原因,并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不予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yy18930132382@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因单位门岗管理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于投标前一日1200前将所有参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向采购机构网上备案。因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踏勘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三)联系人:邓先生。
(四)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
(五)请参投供应商提前一日1600前联系踏勘负责人,提前报备信息,未及时联系的可能将无法进入踏勘。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对现场踏勘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叶助理;移动电话:18930132382
采购文件疑问联系人:黄助理;办公电话:021-22865312;移动电话:18901950989;传真:021-22861121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22860243
移动电话:18916677261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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