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和造林技术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和造林技术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和造林技术推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1232
项目名称: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和造林技术推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 培育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苗
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培育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苗20万株。主要技术:种子选择、种子处理、网袋选择、基质配比、苗期管理等。
2.         营建东部白松、蒙古栎混交林
   在抚顺市东洲区哈达林场营建东部白松、蒙古栎混交林600亩,株行距2米×2米,带状混交,混交比例1:1,混交配比为4行东部白松:4行蒙古栎。主要技术:造林地选择、造林整地、栽植、抚育等。
3.         开展技术培训
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和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人员150人次,主要开展育苗和造林实用技术培训。
二.  项目建设要求
1. 项目完成时(2025年),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培育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苗2亩,培育良种壮苗20万株,Ⅰ级苗率达到95%,苗高达到15厘米,地径达到0.5厘米。
2.在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营建东部白松、蒙古栎混交林600亩,其中推广面积180亩,示范面积420亩,造林成活率达到90%。
3.举办技术培训2期,培训人员150人次,编制《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与造林》技术手册, 印发3000册。
三.项目实施进度方案
项目建设期为3年,起止时间:2023年—2025年。
2023年实施进度要求:
2023年调查实施地块,测量地块面积;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培育东部白松轻基质网袋播种育苗20万株。在抚顺市东洲区哈达林场营建东部白松、蒙古栎混交示范林400亩;苗木田间管理技术指导、示范林抚育等;调查苗木生长量和造林成活率,印刷技术手册,举办技术培训,年度总结。
2024年实施进度要求:
(1)2024年1-3月:制定作业设计等。
(2)2024年4-6月:营建东部白松、蒙古栎混交示范林200亩。
(3)2024年7-9月:苗木田间管理技术指导,示范林抚育等。
(4)2024年10-12月:调查苗木生长量和造林保存率,印刷技术手册,举办技术培训,年度总结。
2025年实施进度要求:
(1)2025年1-3月:制定工作计划。
(2)2025年4-6月:田间管理技术指导。
(3)2025年7-9月:田间管理技术指导。
(4)2025年10-12月:加强日常管理,准备项目相关材料及数据,等待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7时3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12号
联系方式: 024-82241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31041039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1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
电  话: 0243104103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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