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龙岗牧场新生小公牛出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龙岗牧场 新生小公牛出售招标公告

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龙岗牧场

新生小公牛出售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下属龙岗牧场的新产存活的公犊牛(含弱母犊、异性双胎母犊、弱公犊)和已留养的残弱犊牛(以下简称:犊牛或牛只)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标的

牛只种类

单价(元/头)

备注

荷斯坦新生犊牛

正常犊牛(≥28公斤 )

(元/头)

含残犊、弱公/母犊、异性双胎犊

非正常犊牛(<28公斤)

(元/头)

/

娟珊新生犊牛

正常犊牛(≥20公斤 )

(元/头)

含残犊、弱公/母犊、异性双胎犊

非正常犊牛(<20公斤)

(元/头)

/

0-6月龄留养弱犊 (喂奶后已留养<180天的残弱犊)

(元/头)

荷斯坦牛

(元/头)

娟珊牛

1、出售留养正常犊牛价格按照“正常犊牛单价+50元初乳费用+ 30元/20元*(n-1)天(n为整数)”标准收取,具体留养天数以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为准。
备注:荷斯坦牛30元/天,娟珊牛20元/天。

2、新产存活体重以甲方牧场出生重为准。

2、龙岗牧场新生当日的荷斯坦和娟珊小公牛(含异性双胎母犊)。

2、牛只数量和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内新生的犊牛。

3、结算方式:先付款后交货

4、交货及运输:牧场外指定地点、指定方式交货。中标方自行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途中一切风险。

二、投标资格

1、公司(合作社)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他人付款需要委托书);

3、其他资质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到公司指定账户,中标者签订合同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将按照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的退款流程办理,无息退还给投标方(公司账户或付款人)。若中标后弃标的,则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2万元

公司指定银行帐户: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20000000003414215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倒牌坊支行

四、投标及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3点,龙岗第一奶牛场二楼会议室。

2、投标人于开标会现场进行两轮报价,价高者得;外地投标人可采取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参与投标竞买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新生小公牛招标是季度性招标,即2022年第一季度。

2、投标保证金须于12月20日招标会前打至公司指定账户上,逾期不交的,不予参加招标。

3、招标会当场比价招标并进行价格汇总后,招标小组对不到招标底价的可进行一次议标,中标结果报公司审核。

4、与中标单位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及行情变化,市场价格(参照同期云贵川渝地区大型牧场,如现代牧业、新希望牧业牛只出售价格)比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高出±5%以上时,甲方有权比照云贵川渝地区其他大型牧场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调整,随行就市;

5、合作期间,当有新生犊牛需要留养时,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当日以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需甲方留养犊牛数量,对于不需留养的犊牛,乙方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拉运,超出合同约定的牛只拉运时间,牛只死亡或发生的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

6、对于乙方要求需留养的犊牛,饲喂初乳前发生死亡及其他损毁风险的,由甲方承担;饲喂初乳以后发生死亡及其他损毁风险的(无论该牛只是否已经装车出场)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50元初乳费用+ 30元/20元*(n-1)天(n为整数)支付甲方留养成本;

7、如其他原因产生留养的,乙方按照实际接收的牛只数量及留养的天数支付牛只款及相应的留养成本。

贵州南方乳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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