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港航公司水电分公司漳州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8003-240012]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买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5日14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
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泵送费及外加剂等附加费用需注明)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税率13%)、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货、售后服务、国内运输保险费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卖方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采购要求
1.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
2.交货方式:按买方发货通知单交货。
3.交货时间:收到购货方发货通知15日内。
4.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核实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与合同和设计要求完全一致,并且业主相应结算款到账后 28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条款支付到货款的95%;若业主结算款未到,支付时间顺延至业主结算款到账按合同条款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到货款的95%,当批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12个月)满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5.支付方式:买方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中国银行融信达、建设银行e信通、农业银行保理E融、招商银行付款代理、中企云链云信、交通银行蕴通易信、电建保理公司电建融信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票据期限6个月或12个月,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选择。
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买方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索赔:在货物交付后,在使用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问题以使用方现场照片为依据,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7.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发货单、及相关其他资料,买方首先对照卖方发货单和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对产品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确保与实际到货情况相符,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货。对质量不合格批次按上面索赔条款处理。
8.计量方式:
(1)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m³)计量。到货验收数量以卖方、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依据。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送货单》作为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能够准确地反映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信息。
(2)买方有权核查卖方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误差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复核。混凝土方量按过磅重量进行换算。换算系数按照该批次混凝土配合比测算取得。
(3)若在抽查中发现卖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2%时,则该结算期内卖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批次内抽查结果中的最小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卖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买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要求详见:
(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原材料要求:
(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 用。供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7)供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 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 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供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2、质保期要求:
2.1自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之日起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2.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2.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2.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5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厂家的产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对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
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4.响应人应具有 2021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评审。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有效期 60天。
七、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1
八、评审办法
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 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 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五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 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如果各响应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6.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
(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2)报价文件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报价单漏项的。
九、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十、报价文件澄清
1.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询比价小组认为需要报价单位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报价单位的答复由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科技园1幢15层中国电建
邮 编:363099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ghmaoym@powerchina.cn
十二、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2-66383116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
(电子签章)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8003-240012]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买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5日14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600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600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600 |
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泵送费及外加剂等附加费用需注明)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税率13%)、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货、售后服务、国内运输保险费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卖方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采购要求
1.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
2.交货方式:按买方发货通知单交货。
3.交货时间:收到购货方发货通知15日内。
4.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核实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与合同和设计要求完全一致,并且业主相应结算款到账后 28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条款支付到货款的95%;若业主结算款未到,支付时间顺延至业主结算款到账按合同条款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到货款的95%,当批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12个月)满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5.支付方式:买方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中国银行融信达、建设银行e信通、农业银行保理E融、招商银行付款代理、中企云链云信、交通银行蕴通易信、电建保理公司电建融信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票据期限6个月或12个月,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选择。
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买方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索赔:在货物交付后,在使用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问题以使用方现场照片为依据,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7.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发货单、及相关其他资料,买方首先对照卖方发货单和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对产品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确保与实际到货情况相符,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货。对质量不合格批次按上面索赔条款处理。
8.计量方式:
(1)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m³)计量。到货验收数量以卖方、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依据。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送货单》作为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能够准确地反映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信息。
(2)买方有权核查卖方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误差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复核。混凝土方量按过磅重量进行换算。换算系数按照该批次混凝土配合比测算取得。
(3)若在抽查中发现卖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2%时,则该结算期内卖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批次内抽查结果中的最小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卖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买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要求详见:
(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原材料要求:
(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 用。供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7)供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 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 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供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2、质保期要求:
2.1自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之日起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2.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2.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2.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5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厂家的产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对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
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4.响应人应具有 2021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评审。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有效期 60天。
七、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1
八、评审办法
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 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 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五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 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如果各响应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6.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
(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2)报价文件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报价单漏项的。
九、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十、报价文件澄清
1.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询比价小组认为需要报价单位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报价单位的答复由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科技园1幢15层中国电建
邮 编:363099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ghmaoym@powerchina.cn
十二、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2-66383116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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