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区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由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工艺智能化增加配套设备和软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靖江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高等级公路南侧,重装产业园道路西侧,市航空产业园内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93981m2,项目包括A01号JV厂房、A03号餐厅、A05号危险品库、A06号危废品库、A08号动力中心、A09号门房、室外工程组成。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工艺智能化增加配套设备和软件 | 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工艺智能化增加配套设备和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 | 195.5752 |
2.5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 30%)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相应货物合同价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2)到货款的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全部货物进场运抵招标人场地后,支付合同价的 30%。
(3)验收款的支付:(合同价的 20%)
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价的 20%。
(4)余款:(按审定价付清)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2 个月后,中标人按审定价向招标人提交剩余款质量保函,招标人支付剩余款项,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量保函。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付款进度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开具同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期款项,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语音服务器、无线接入点AP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说明函(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用于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工艺智能化项目。本次投标设备需与“凯飞航空结构件生产制造区厂房建设项目”软硬件系统无缝对接,以确保项目整体系统能够高效、准确、流畅地交换信息,同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以满足凯飞生产效率和良品率。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8月09日 00 时 00分至 2024年08月14日00时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http://218.90.228.198:8082/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4.3投标工具使用费 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上发布。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2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东门卫北侧3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 电 话:05238918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