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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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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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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01 至 2023-12-08
撰写单位: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周旭

   (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491
项目名称: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6,250.00
最高限价(元):686,25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下辖14个社区,有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173人,残疾人专职干事10人。为深入落实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举措,切实解决用餐保障工作,现通过招标形式,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工作者的安全用餐。
二、供餐模式和供餐时间
1.供餐模式
配餐的方式。中标单位在有加工条件的社区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12点前送餐到位)。
2.开餐时间                               
午餐:11:30-12:00  
三、供餐标准及付款方式
1.餐费标准:按照每年每人不超过3750元,且每月每人不超过312.5元的标准落实工作餐费。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全年预算686250元。
2.菜品搭配:主荤一道、副荤一道、素菜两道、主食一种,每周两次水果或酸奶。少数民族要单独制定菜谱方案。主食根据实用餐量酌情增加。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服务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下辖14个社区及需要送餐点位。
六、食安管控:
1.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七、原材料标准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2.面:小麦粉,面粉颜色正常,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所有蔬菜应农药残留不超标且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7.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级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八、其他要求:
1.从业人员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街道及社区有权监督检查。
3.制定食谱,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4.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二次报价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3
联系方式: 024-880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
联系方式: 024-23377377
邮箱地址: cxxmgs@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4817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旭
电  话: 024-233773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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