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2G-BJGZSG3-WZ-2024-2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级财政、肇庆市,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肇庆段资本金由省级与肇庆市按7:3分担,其余申请银行贷款。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防落梁挡块、地材、钢护筒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站前工程GZSG-3标段二分部,里程范围:DK34+697.190~DK41+207.817的站前工程(不含箱梁制架),DK33+207~DK41+207.817的箱梁制架。
本项目主要有:正线路基179.16米,站场路基789.91米;特大桥6897.98m(西江特大桥2825.815m,双鱼洲特大桥1238.705m,右线双鱼洲特大桥1357.115m,左线双鱼洲特大桥1375.835m),甫草村中桥100.51m,框架桥1196.23顶平米,涵洞82.65横延米;混凝土集中搅拌站1处,制(存)梁场1处,钢盖梁拼装场1处,小型构件场1处,钢筋加工场1处,存料场1处。
主要工程数量:具简支梁216孔(单线84孔,双线132孔),框架桥2座,涵洞5座。路基土石方18.7万方(挖方9.27万方、填方9.43万方)。
合同总工期48个月,计划日期2023年5月31日-2027年5月31日。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防落梁挡块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以及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年(2022-2024年)的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2023)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2-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有纠纷的供应商及相关关联人进行投标。
3.2 山皮石、黏性土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以及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2.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2-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有纠纷的供应商及相关关联人进行投标。
3.3碎石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生产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3生产能力要求:碎石生产商年产量20万吨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3.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财务报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年(2022-2024年)至少两份全检报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J 1155-2018))。中标单位在项目试验室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砂石料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
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2023)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2-2023)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8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有纠纷的供应商及相关关联人进行投标。
3.4 钢护筒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以及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4.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2-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7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有纠纷的供应商及相关关联人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邮箱:crccwz@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FLL-01包件售价2000元,GHT-01包件售价2000元,DC-01包件售价2000元,DC-02包件售价2000元,DC-03包件售价20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1月19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实体数字证书,投标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n/)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云链客服电话:4006296888。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本次招标公告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泰路A6号
联系人及电话:万春18931332326
电子邮件:12998338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新 13910901089
电子邮件:anneia@163.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 邮箱:crccwz@163.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10-6863169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编号:CR22G-BJGZSG3-WZ-2024-22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通信地址 | |||||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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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表三: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BJGZSG3-WZ-2024-22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资格 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FLL-01 | 防落梁挡块 | 含配套螺栓、套筒 | 详见图纸 | 吨 | 200 | 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00 | 中标之日起至合同结束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甫草村中铁二十二局珠肇高铁高肇段施工现场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 | |
GHT-01 | 钢护筒 | 桩径1m 壁厚14m | 吨 | 350 | 2000 | ||||||
钢护筒 | 桩径1.25m 壁厚14mm | 吨 | 350 | ||||||||
钢护筒 | 桩径1.5m 壁厚14mm | 吨 | 100 | ||||||||
DC-01 | 山皮石 | 吨 | 43000 | 2000 | |||||||
DC-02 | 黏性土 | 吨 | 90000 | 2000 | |||||||
DC-03 | 碎石 | 5-10mm | 吨 | 71400 | 2000 | ||||||
碎石 | 10-20mm | 吨 | 137100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48500 |
注: 1.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时参考,最终供货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但单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