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江西信江双港航运枢纽工程、江西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交通〔2017〕535号、赣发改交通〔2017〕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设审〔2017〕1234号、赣发改设审〔2017〕1232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信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测量船及工作艇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信江三级通航任务的保障要求,解决梅港水文站吊船缆道对信江通航的影响,确保水文监测的正常开展,经协商,拟对梅港水文站测量船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补偿,以满足三级通航要求,提升梅港水文站防汛测报能力及水文服务水平。同时根据《江西省水文监测中心关于梅港水文站吊船缆道受信江航运影响迁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赣水文建管字2022【20号】)要求,本次迁改工程涉及改建停船码头(护坡护岸)1 处、水位观测码头 1 处、水尺 1 组;配置 15.3m 水文测船 1 艘、6.4m工作艇 1 艘;采购无人机雷达波测流及航测系统 1 套、走航式ADCP1 套;拆除吊船缆道 1 处。
2.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15.3m测量船和6.4m工作艇的设计、制造、装配、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船检取证(ZC)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测量船及工作艇作为梅港水文站跨河系船钢缆迁改补偿给梅港水文站,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江西信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
测量船及工作艇采购
测量船
(钢质)
测量船尺寸为15.30m×4.20m×0.9m×0.5m(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
1艘
工作艇
(钢质)
工作艇尺寸为6.40m×2.15m×1.0m×0.4m(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
1艘

计划交货时间2024年1月,交货期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交货期
备注
1
测量船
4个月

2
工作艇
4个月


注:1)明细工程量表详见工程量清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响应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中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预备会。
6.2本项目采购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请供应商于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采购人,邮寄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省交通科技综合大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响应文件能寄达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供应商或快递公司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寄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在2023年10月11日9时前寄达采购人(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发布。
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的信息更新,以保证能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的澄清或修改等信息。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采购人的各项通知、文件均通过网络发布,即默认为已送达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收等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通过《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通知所有供应商延后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信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省交通科技综合大楼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纪工
电    话:17679119776
邮    箱:1356104280@qq.com
2023年9月27日
 
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的船舶生产厂家;
(2)具有三级IV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或已通过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开展的船舶企业生产条件专家组现场评价(需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附表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表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1日),至少完成1艘钢质船舶(船长不小于12m)的制造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包含多艘钢质船舶的,按一个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附表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表5: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江西信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测量船及工作艇询比采购公告.pdf
2.江西信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测量船及工作艇询比采购文件.pdf
3.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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