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100-06668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鹤腾0427-8650051
中标公司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6668
二、项目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自贸区全运路109-5号11层
中标(成交)金额:4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建设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 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投标人需承诺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并依托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根据重点病种处方集,建立门诊慢病规则库,结合医疗专家经验,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处方及重点人群进行费用审核。 6、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项分析报告。协助采购人全面了解慢病基金运营情况及规律,及时发现并解决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问题和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合理使用。 7、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采购人指定地点,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服务要求:1、建设盘锦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要求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2)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3)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5)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6)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7)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1)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2)开展控费审核。 6、进行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认定人群、认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费用、药品费用、疑点信息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 7、提供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1、建设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建设盘锦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2)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3)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5)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6)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7)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1)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2)开展控费审核。 6、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认定人群、认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费用、药品费用、疑点信息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 7、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琳琳、江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27-2209162,13998736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86500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doc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6668
二、项目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自贸区全运路109-5号11层
中标(成交)金额:4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建设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 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投标人需承诺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并依托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根据重点病种处方集,建立门诊慢病规则库,结合医疗专家经验,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处方及重点人群进行费用审核。 6、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项分析报告。协助采购人全面了解慢病基金运营情况及规律,及时发现并解决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问题和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合理使用。 7、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采购人指定地点,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服务要求:1、建设盘锦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要求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2)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3)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5)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6)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7)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1)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2)开展控费审核。 6、进行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认定人群、认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费用、药品费用、疑点信息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 7、提供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1、建设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建设盘锦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平台应适应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为门诊慢特病资格申报、体格检查、审核认定、基金费控审核、基金运行监测等,提供系统平台支持,并具有系统改造能力以适应经办政策及流程变化。2、门诊慢特病经办平台对接。在承办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专线方式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对接,即时同步医保慢特病相关信息,并提供数据库或系统应用服务器间的对接方案。 3、组建门诊慢特病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5人的的服务团队,设置不同岗位。 4、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中需统一组织认定及确认的病种认定工作,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及配套资源。 (2)组织资格申报。根据工作方案,发布申报通知,解答参保人问题,审核申报材料,发布审核结果等相关工作。 (3)组织体检。根据申报病种及对应体检项目安排体检时间,联系体检医院开展体检工作,对体检全流程进行组织,在体检现场关键位置设置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体检认定结果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电子化。收集整理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门诊慢特病经办系统。 (5)组织专家审核。组织异地医学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及体检材料进行线上多轮审核并给出认定结论。 (6)档案整理。整理并退还认定不通过申请人的材料;打印“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通过认定申请人的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7)结果答疑。认定结果公布后,指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认定结果答疑以减少投诉量。 5、进行门诊慢特病基金控费审核。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费用审核工作。 (1)制定重点病种处方集。(2)开展控费审核。 6、数据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认定人群、认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费用、药品费用、疑点信息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 7、运营服务。提供日常咨询、投诉接待、沟通一级医疗机构等工作。驻场解答参保人关于门诊慢特病政策、流程、认定结果复议等问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琳琳、江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27-2209162,13998736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86500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期体检类门诊慢性病鉴定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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