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3.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zc2023-103
预算金额73.2万元
招标公司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长青029-86673953
中标公司咸阳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DZC2023-103
二、项目名称: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类(咸阳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晓嵘(采购人代表)、王忠玲、李魁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永乐镇永乐北街105号
联系方式:029-36381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长青(12号工位)
电话: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转8012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doc
二、项目名称: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咸阳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 | 73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类(咸阳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736600 | 永乐镇政府内各部门工作人员 | 1.为餐厅配送日常食材,保证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食材供给。 2.配送食材及时间:根据每周食谱,由供应商提前一天采购。 3.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5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16规定。 5.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大豆油规定。 6.蛋禽必须保证新鲜,猪肉采购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 7.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污染,农药残留达到GB2763-2012标准规定。 8.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9.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0.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 注: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 1.为餐厅配送日常食材,保证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食材供给。 2.配送食材及时间:根据每周食谱,由供应商提前一天采购。 3.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5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16规定。 5.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大豆油规定。 6.蛋禽必须保证新鲜,猪肉采购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 7.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污染,农药残留达到GB2763-2012标准规定。 8.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9.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0.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 注: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 73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晓嵘(采购人代表)、王忠玲、李魁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 | 2.1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永乐镇永乐北街105号
联系方式:029-36381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长青(12号工位)
电话: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转8012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永乐镇机关服务费采购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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