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牡丹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承鑫书香名府项目勘察
金额
12470.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0305g17010
预算金额12470.3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俊杰1394508566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5/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承鑫书香名府项目勘察
招投标编码: SJ0305G17010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5-15
报名开始时间: 2017/5/15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5/19 16:00:00
报名地点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45085666 联系人: 申俊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承鑫书香名府项目勘察
建设单位: 穆棱市鑫安棚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穆棱市八面通镇
招标范围: 勘察
公告说明:

招标编号:SJ0305G1701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承鑫·书香名府项目已由穆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穆发改审【2017】5号文件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鑫安棚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承鑫·书香名府项目勘察

2.2工程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

2.3建设规模:建设6层住宅楼15栋、商服2层3栋、商服3层2栋、商服1层1栋、配套社区服务用房、车库车位等

2.4总 投 资:12470.33万元

2.5勘察周期:授予合同后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内(2014年5月-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每年至少须具备1项类似本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太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一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登记时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

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业绩佐证材料:类似本项目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拟派注册岩土工程注册证书

9)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出具,事业单位不提供)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12)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成功网页截图打印。

以上投标登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8.联系方式

人:穆棱市鑫安棚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穆棱市八面通镇

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太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

编:150000

联系人:陈雷

话:17745100112

2017515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12470.33
公告附件: 书香名府勘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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