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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1880203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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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选聘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北海国安管理人


2024年5月21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桂05破申21号裁定书,受理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海国安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同日出具(2024)桂05破1号《管理人确定书》,确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C-2-2地块项目地下室(地下室规划面积31348.07m²)及YG-08-03地块项目地下室(地下室规划面积24184.16m²)存在渗水问题,因涉及是否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问题扣款及质量问题扣款金额的确定,影响管理人对施工方的债权确认。为加快推进债权确认,推进北海国安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进行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C-2-2地块项目地下室及YG-08-03地块项目地下室渗水原因检测及修复费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内容

摘要

企业名称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北海市海景大道128号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首开区7幢B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1993240522

成立时间

199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建筑材料(仅限无仓储销售)、电器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办公用品、日用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酒、预包装食品、报刊、杂志、书籍、旅游纪念品的销售;卷烟零售;花卉出租、销售;工艺品(不含文物)的设计、制作、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劳务信息咨询服务;旅游信息(不含旅行社)咨询;文化教育的咨询;对酒店、旅游、养殖、教育、体育场馆项目的投资(以上项目不含生产经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会议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固定印刷品广告除外);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定线旅游客运;酒店管理,住宿业,餐饮服务;棋牌(不含游艺)、桌球;婚庆服务;复印、影印、打印服务;保洁服务,外卖送餐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游泳,室内体育场所服务,室外人工体育场所服务;健身;洗浴服务、洗衣服务,美容美发;洗车及专业停车场服务,水上运动指导服务;电影放映;酒吧;演出及演出经纪业务;票务代理;汽车租赁。

注册资本

25000万人民币

二、工作要求
1、对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C-2-2地块项目及YG-08-03地块项目地下室渗水原因检测及修复费用评估,出具相应的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席相关会议或庭审,对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次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及与重整有关的相关专业工作。
4、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接到管理人的选聘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进场,组织工作人员对接管理人,启动工作。
三、费用支付方式
1、因参与本次竞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在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税费等)已包含在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服务费中;
3、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出具合格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
4、如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管理人沟通拒不调整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四、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2、为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的专业机构;
3、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不存在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4、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参选机构需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参选机构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拟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等);
3、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的业绩证明材料(2个) ;
4、项目报价函(要求:按固定总价进行报价);
5、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情况、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出具报告的时间;
6、承诺书,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1)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承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行业处分的情形,且未纳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承诺不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六、参选时间及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在2024年11月13日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 梁彩云 联系电话: 18802034964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楼
七、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则。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工程质量检测、修复费用评估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024年 11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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