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湾资源挂出让(告)[2023]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丘小姐0752-5190869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752-51908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惠湾资源挂出让(告)[2023]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
公告标题 | 惠湾资源挂出让(告)[2023]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
交易业务类型代码 | 土地使用权交易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2023-07-18 09:00: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暂无数据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2023-07-31 10:00:00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惠州市大亚湾区 | 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惠州市大亚湾区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交易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出让公告 | |||||||
交易机构代码 | 12441300059972402T | 出让人名称 |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截止日期 | 2023-07-31 00:00:00 | 出让人代码 | 11441300007188405Y | |||||||
创建时间 | 2023-06-25 00:00:00 | 联系单位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00:00:00 | 单位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3楼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邮政编码 | 516081 | |||||||
修改日期 | 2023-06-26 00:00:00 | 联系人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土地部 | |||||||
公告单位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联系电话 | 0752-5190869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27 00:00:00 | 电子邮箱 | hzgtjyzx@126.com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07-18 00:00:00 | 公告编号 | 惠湾资源挂出让(告)[2023]001号 | |||||||
宗地数量 | 2 | 发布媒介 | ||||||||
撤销原因 | 暂无数据 | |||||||||
公告源URL | https://www.hzgtjy.com/Web/Index/landDetail?id=8512 |
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湾资源挂出让(告)[2023]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该2宗地为无底价挂牌出让,设立起始价,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挂牌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委托方应支付的各种费用列入挂牌出让起始价。当网上挂牌竞价超过起拍价15%(即地块1达到190359.5万元、地块2达到220397.5万元)时,转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用地编号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出让楼面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SNH-05-02-14a2 | 96800 | 165530 | 商服6500 住宅5500 | 33106 |
2 | SNH-05-02-14a1 | 112078 | 191650 | 商服6500 住宅5500 | 38330 |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7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二)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
6、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8、超过“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9、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一)单独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企业作为法人的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电子限时竞价及限地价摇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当网上挂牌竞价超过挂牌起始价15%(即地块1达到190359.5万元、地块2达到220397.5万元)时,转入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交易系统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盖公章)
(九)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十)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十一)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
(十二)购地资金来源相应证明及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签订交易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交纳定金,不足部分在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价款。本项目只接受以人民币缴交竞买保证金。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二)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三)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四)竞价结果通知书;
(五)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定金、剩余保证金可抵作土地成交款),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TJ〔2023〕017)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交付条件和时间:按现状条件(满足施工需求的水、电、路条件)挂牌出让并交付土地。结合山体城市建设特点,由竞得人采用台地等方式对南侧山体现状地形进行整体设计,根据地块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山体场平及边坡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山体场平及边坡防护工程由政府负责实施。
(六)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七)竞得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九)上述2宗地统一规划,相关配套统筹考虑,出让地块内相关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约定执行。出让地块按规定需配套的教育设施按规定计收配套费,配套费由竞得人承担,纳入了挂牌出让地价款。出让地块南侧规划的“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与出让地块统一规划,由政府另行负责建设。
(十)规划24米市政道路位于出让地块范围内部分,由政府负责建设。
(十一)项目需执行省、市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十二)该2宗地开发企业办理住宅预售许可前,应申请销售价格备案,所建单套毛坯商品住宅销售单价不高于16734元/㎡。
(十三)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不得在惠州市参加土地竞买。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
联系人:丘小姐
联系电话:0752-5577501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2-519088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6月27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规划建设指标及挂牌起始价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 编号 | 土地 用途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DYW2023003 | 大亚湾西区新畲地段 | SNH-05- 02-14a2 | 商服及住宅 用地 | 96800 | 96800 | ≤3.0 | ≤22% | ≥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65530 | 33106 |
DYW2023004 | SNH-05- 02-14a1 | 112078 | 112078 | 191650 | 3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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