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就其所需的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蟒蛇河水利生态开发工程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价:皮卡车租赁单价12000.00元/月的租车费用;面包车租赁单价9000.00元/月的租车费用。
三、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2021年上半年绿化工程苗木栽植拟租赁轻型皮卡车 12 辆,7座面包车 6辆;2021年下半年苗木养护拟租赁轻型皮卡车 6辆,7座面包车 6辆;(具体使用数量以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期:暂定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提供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其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服务商或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手续齐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使用年限应不超过5年。车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以及相关的车损险)。承租车辆的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证。
3、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出租车辆行驶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号码:0515-88200316、15895111919),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月5日8: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盐城市城镇化集团10楼1015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盐城市城镇化集团10楼1015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名称: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蒋锋,联系电话:0515-88356263;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克磊; 联系电话:1589511191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7005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盐城蟒蛇河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