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7735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4
公告正文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17735
项目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概况: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位于大连外国语大学校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概算工程费8236万元,规划用地面积 20862.8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905.8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学生宿舍楼及1栋食堂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水、污水、雨水、燃气、供暖、通风、电气照明及配电、智能化、电力外网、弱电外网、防雷接地、消防(含外网)、道路、绿化、挡土墙等基础设施。(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地点
1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委托的全部工作结束为止。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具体委托工作。具体委托任务完成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工作量和工作实际要求另行约定。
大连外国语大学指定地点

(二)详细技术参数
1、服务内容:
(1)   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参加工程例会;
(2)   参与图纸会审;
(3)   按采购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做好现场跟踪记录,参加主要隐蔽工程验收,参加设备材料进场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4)   审核工程进度款;
(5)   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的程序,提供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咨询意见;
(6)   审核暂估暂定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价格;
(7)   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变更)综合单价等;
(8)   发生工程索赔费用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
(9)   对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各工程合同与造价有关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跟踪,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动态信息;
(10)  审核工程结算,出具预结算审核成果性文件,提供审核报告;
(11)  提供项目跟踪审计总结和相关工作底稿,协助采购人整理完善审计相关资料;
(12)  根据工作需要,要对以上工作内容及时出具相关书面咨询意见,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计算过程、结论形成的依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管理建议,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阶段跟踪审计工作总结;
(13)  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服务要求
(1)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2)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委派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提交项目组人员名单和专业分工。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固定派驻现场工程师1名,且项目负责人与固定派驻现场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组其他成员若干,且能够满足项目各专业需求。
(3)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周到场不少于1天。项目固定派驻现场工程师按采购人要求常驻现场。
(4)工程在建期间的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办公设备自行解决。各类专业经济技术及造价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经过省、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及培训。专业造价人员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熟练掌握建筑工程预算软件、工程量计算软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的使用;
②掌握辽宁省现行建筑行业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③熟悉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④了解各种建筑材料市场价格。
(5)成交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合同,遵守现行学校有关规定,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造价咨询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咨询的作用。
(6)成交供应商接受任务后服从采购人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实地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提供造价信息与法律法规咨询,按采购人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对其出具的成果性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承担合同主体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工程竣工决算相关工作。
(7)成交供应商需做出书面工作纪律承诺: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依照有关职业标准,公正独立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安排有资质的、有经验的、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委托工作,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或个人协助承担部分委托工作。
(8)成交供应商需做出书面廉洁承诺:成交供应商实行回避制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业务的,应当主动回避。成交供应商不得同时接受利益或利害双方或多方委托进行同一项目、同一阶段中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9)成交供应商需做出书面保密承诺:对工作中知悉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商务秘密以及采购人的校方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10)成交供应商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或者有其他损害采购人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出,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并在2天内安排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合格人员予以替换。
(11)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工作成果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并且完整、规范、美观,符合采购人管理需要。做好资料归档立卷工作。
(12)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汇报纪律。发现重大问题、重大争议事项或重大疑点线索应及时书面向采购人汇报。
(13)咨询服务费是成交供应商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咨询费、办公开支、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加班费、现场办公、驻场人员所需费用、工作指导费、会务费、人员差旅、设备损耗润、规费、税金、整改费、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等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完成咨询工作所需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上述计费标准之外向采购人要求计付其他任何费用。
(14)成交供应商根据需要派驻到现场的工作人员(项目组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发生损害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
3、服务范围:为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提供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服务。
4、服务规范: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现行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法规、现行工程造价咨询计价办法和规定,遵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和采购人要求。
三、商务要求:
 1、完成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委托的全部工作结束为止。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具体委托工作。具体委托任务完成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工作量和工作实际要求另行约定。
 2、服务地点:大连外国语大学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1)工程形象进度达到30%时,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0%;(3)剩余款项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后予以支付。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5、验收标准及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委托的全部工作结束为止。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具体委托工作。具体委托任务完成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工作量和工作实际要求另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外国语大学
地  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联系方式: 0411-8611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29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  话: 0411-888985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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