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公司德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调水工程WA123-WA124管段抢修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江津公司德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调水工程WA123-WA124管段抢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江津公司德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调水工程WA123-WA124管段抢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6月,为解决现状德感污水处理厂一期超负荷问题,启动了“德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调水管网工程项目”。调水工程的目的为将污水通过一体化泵站应急调配至设计规模为2万m3/d且尚未满负荷运行的德感污水厂(二期),设计调水规模为1.5万吨/d(日均值)。设计全程采用压力流,全长约3.3km,管线直径D630×8,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通水。
现德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调水管网 WA123-WA124 管段突发漏水,需立即进行抢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为迁改管线WA123-WA124管段。(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滨路;
2.3 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市政管网或管道工程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即缺陷整改责任期24个月),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 非法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0月~1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不得存在(4)至(12)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9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_1__月__25__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__1__月__30__日__14__时__30__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__1__月___30_日__14__时_00___分至___14_时__30__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__1__月___30_日__14__时__30__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23-4756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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