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汤逊湖山庄 6、7栋1-3层房产
金额
72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hb1001943
预算金额7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弘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汤逊湖山庄 6、7栋1-3层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1943
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汤逊湖山庄 6、7栋1-3层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挂牌价格 723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12-25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交易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并充分考虑转让标的过户成本,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承担过户所需成本,并愿意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转让方提出:(1)本次产权交易所涉交易双方需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2)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时使用的主体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的、涉及的需由交易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等,具体以办理过户时为准),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提供必要相关资料予以协助。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等可能对后续过户手续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不包括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缴国库,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 6、本次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发生的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资产移交日之前则均由转让方承担;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 7、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武汉市弘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弘发评字(资2024)第04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8、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也充分掌握了与转让标的对应的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过户政策。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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