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金额
7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2024)-eszb-015
预算金额77.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1818622464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俊0718-827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 次) (招标编号:HC(2024)-ESZB-0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4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双可科技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副VHF天线、收发机、1套核心VHF控制单元、2台语音转换设备、2台VHF操 作终端、2套VHF天线支架、VHF高频电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 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 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 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单位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华春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 号),或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加盖公章的证件 电子版资料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3437043343@qq.com)领取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清江支流忠建河洞坪库区航道整治工程02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已由 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 知及鄂政发【2016】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地方海事 处,建设资金米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双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人数,招标失败。现发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2副VHF天线、收发机、1套核心VHF控制单元、2台语音转换设备、2台VHF 操作终端、2套VHF天线支架、VHF高频电缆。 2.2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总价控制价: 774000.00 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问:9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 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 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 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 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 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或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加盖公章的证件电子版资料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邮箱(3437043343@qq.com)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 1单元4层410-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双可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双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以南,佛祖岭二路以东葛洲坝太阳城4幢6层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1862246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联系人: 张俊 电 话: 0718-8272066 电子邮件: 3437043343@qq.com 彡吊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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