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锡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系统技术服务采购苏锡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斌1390629153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苏锡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50万元。

四、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项目需求:见附件二。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江苏亿友慧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 日14:00

2.谈判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区二号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谈判联系人:

(1)采购单位:江苏通源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志刚,电话:18921481620

(2)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斌,电话:13906291538

八、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

6.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7.近3年来与本采购项目相类似服务的成功案例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

8.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如有)(加盖公章)。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九、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八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十、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两份、供应商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履行约定义务,并保存履约资料。

3.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 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5%;剩余合同总价的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分三年付清:

(1)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没有质量问题,并且乙方按时按质完成运维服务,甲方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30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没有质量问题,并且乙方按时按质完成运维服务,甲方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30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 95%

(3)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没有质量问题,并且乙方按时按质完成运维服务,且乙方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30日内甲方付清合同剩余价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谈判响应有效期

1. 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如有)。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如有)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十三、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江苏通源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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