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港区停车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湖港区停车场施工监理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狮发改备[2019]C0703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石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7.5亩,硬质铺装停车广场约6万平方米(含场内道路),配套单层汽修建筑1623.24平方米、6层运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304.13平方米、公共厕所、交通引导标示系统、雨水管道系统、污水管道系统、大门、围墙、智能化及监控、消防系统、照明、绿化景观等,总建筑面积约8407.37平方米,最大排水管道管径DN1000mm,建筑物最大高度23米,最大单跨宽度10米。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阶段等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设备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结算期、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7919万元计算。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125万元包干。工程结算造价变动或工期延误,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且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年2月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下同)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开户行2: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开户行3: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354010104000647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鑫强路7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4楼,邮编:362700
电话:0595-88955922,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子芳路与东港路交叉口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邮编:362700;
电话:0595-88713900,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旁)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