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项目编号:GXZC2024-G2-003758-NNPZ)更正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16: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桂林旅游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6: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5580128 | ||
采购单位 | 桂林旅游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良丰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36910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55801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2-003758-NNP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3.3→3.3(1)技术标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第七项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科学得力。良: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中: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基本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勉强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无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无安全技术措施。无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周全、具体、有效。 一般: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简单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 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4 |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旅游学院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良丰路26号
联系方式:0773-369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联系方式:0773-5580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
电 话:0773-55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