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国家储备林(四期)PPP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金额
25566.3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66.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577019896
中标公司贵州省剑河县森土林业有限公司25566.33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熙元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省剑河县鸿河国储林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 E52262920220000W6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国家储备林(四期)PPP项目已于 2022年09月02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剑河县森土林业有限公司、云南林协林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州海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元): 255663300 |
质量: 1.林地勘测和调查部分:必须满足现行的有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的验收质量标准以及满足满足现行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实际需要达到的设计深度。 2.基础建设施工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林业采购和栽植管护部分:达到《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栽植和管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林木栽植及管护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
服务期(工期): 2920 |
项目负责人: 杨熙元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编号:252194764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1192001168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永安煜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林业调查规划院有限公司、贵州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256134200 |
质量: 1.林地勘测和调查部分:必须满足现行的有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的验收质量标准以及满足满足现行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实际需要达到的设计深度。 2.基础建设施工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林业采购和栽植管护部分:达到《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栽植和管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林木栽植及管护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
服务期(工期): 2920 |
项目负责人: 潘建锋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编号:20022995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1121040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蛮人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林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254619100 |
质量: 1.林地勘测和调查部分:必须满足现行的有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的验收质量标准以及满足满足现行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实际需要达到的设计深度。 2.基础建设施工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林业采购和栽植管护部分:达到《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栽植和管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林木栽植及管护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
服务期(工期): 2920 |
项目负责人: 王定成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编号:252205154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2021015346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 2022年09月09日00时00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贵州省剑河县鸿河国储林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9315425318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77019896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河县行政中心、 0855-522992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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