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管控,提升涉气企业日常监管和管理水平,推动福清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拟开展福清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意向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福清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管控,提升涉气企业日常监管和管理水平,推动福清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对我市重点区域3km范围内加油站、汽修、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福清监测站、石竹派出所2个省控点及周边半径3km为重点区域,约85家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企业,其中加油站8家,汽修企业52家,工业企业25家。(实际企业数量可能略有变动)
(二)工作内容
1、根据我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和企业类型,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现场检查记录表,需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现场检查要点。
2、自行配备PID、FID、红外摄像仪等便携式大气污染物检测设备,逐家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要求形成每家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明确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或治理建议。
3、需指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对排查过程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4、开展问题复核。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家进行现场复核,每家形成复核情况表。
5、根据现场检查,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梳理总结形成汽修、加油站、工业企业等日常检查和管理要点,并针对企业形成自行长效管理机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技术服务单位有大气污染咨询、排查、治理等相关方面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需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东门街北46号)。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 系 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林 工
联系电话:0591-85165037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福清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管控,提升涉气企业日常监管和管理水平,推动福清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对我市重点区域3km范围内加油站、汽修、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福清监测站、石竹派出所2个省控点及周边半径3km为重点区域,约85家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企业,其中加油站8家,汽修企业52家,工业企业25家。(实际企业数量可能略有变动)
(二)工作内容
1、根据我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和企业类型,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现场检查记录表,需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现场检查要点。
2、自行配备PID、FID、红外摄像仪等便携式大气污染物检测设备,逐家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要求形成每家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明确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或治理建议。
3、需指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对排查过程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4、开展问题复核。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家进行现场复核,每家形成复核情况表。
5、根据现场检查,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梳理总结形成汽修、加油站、工业企业等日常检查和管理要点,并针对企业形成自行长效管理机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技术服务单位有大气污染咨询、排查、治理等相关方面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需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东门街北46号)。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 系 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林 工
联系电话:0591-85165037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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