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交控项目所需胶膜等物资特别紧急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1070200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9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10702007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9 10:44: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09 10:4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1303040483

EVA

1124*0.50mm,透明,抗PID,≥400g/m2,JW-EVA01

1817431

m2

2024-11-17 00:00:00

RA24103001864

1303040467

EVA

1124*0.45mm, 透明,抗PID,≥400g/m2,B601HP

1817431

m2

2024-11-17 00:00:00

RA24103001864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吕梁市文水县收货地址以采购主体所在地为准或见发询附件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以上合同总价包括 合同产品的设计、厂内检测、制造、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包装费、税费、运费等费用。 二、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及开票资料 三、售后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产品售后服务 四、供货时间规定:11/17开始到货,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记账日+90天+银承 六、运输方式:送货到指定地点 七、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八、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九、包装要求: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标明厂名或商标、产品级别、尺寸、厚度、数量、生产日期和轻搬正放、易碎、防雨怕湿的标志或字样等。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9.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供方违反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供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或者十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供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供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需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需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10.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供方无故拒绝需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供方拒绝订单货逾期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具体订单合同。若因供方拒绝订单或逾期供货导致需方损失或最终用户损失,则供方需赔偿需方或最终用户损失,损失金额按需方或最终用户的工厂的索赔单计算。本条款中逾期时间不足一天,则按一天计算。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四、技术条款: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序号 物资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EVA 1124*0.50mm,透明,抗PID,≥400g/m2,JW-EVA01 m2 1817431 6个月 2 EVA 1124*0.45mm, 透明,抗PID,≥400g/m2,B601HP m2 1817431 6个月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因生产计划的不确定性,实际下单量以订单量为准,结算依据合同交货量,交货地点以实际合同为准。 *报名供应商需符合光伏JNBN、JNMN组件认证要求,认证号为:4478024406749-132R3M3,接线盒还需符合JN-BOX S01认证,认证号为:4478020406749-058W10,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未通过我司导入流程的供应商,其物料不可采购,需走样品导入流程,导入合格后方可采购。详见附件技术检验标准。 四、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用3英寸纸张包裹的制品,低发泡聚乙烯片材保护后,放入防湿袋,热封后,贴上产品条形码,依据双方约定,进行单个纸箱或大型强化纸箱的打包。 (1)请不要在光伏组件用密封材料以外使用;(2)请在常温状态下运输,夏季尽可能夜间运输;(3)请不要与水、油、有机溶剂和药品等接触;(4)请在没有直射阳光的条件下保管;(5)请不要放在火源、热源附近;(6)承重会有彼此粘连的可能性,按照对方标准产品叠堆方式存放;(7)从防潮袋取出的EVA 胶膜,请尽可能短时间使用完,未使用完的EVA 胶膜,请放回防潮袋,用胶布等密封好;(8)使用条件请在确定好光伏组件性能的情况后决定;(9)请不要直接用手接触;(10)EVA 胶膜的加热温度请不要超过170 ℃;(11)在开窗的工厂等垃圾、灰尘多的地方请不要使用;(12)打开密封包装后,请尽量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的室内使用,需在24h内使用完;(13)EVA在厂家规定的存储期内(从产品生产日期起计算),应保证温度低于30 ℃,高于0 ℃;湿度小于60%的环境中储存。(如标注有特殊要求请按其规定条件储存)。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将信息反馈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反馈处理意见。若甲方要求现场处理,乙方原则上必须在72小时内派人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2.若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问题信息后未能在7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或没有以其它甲方认可的方式处理,则视为乙方默认该质量问题,放弃处理权,由甲方单方面对其进行处理。 七、检验要求: 1.以双方签署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封样、及甲乙双方承认的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检验; 2.甲方的到货检验 2. 1甲方在收到的乙方的产品时,应按照甲方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时应通知乙方。该检验合格则视为产品接收完毕,此时产品的所有权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2.2甲方认为必要时可至乙方的产品制造现场或保管场所进行入库检验,乙方应予协助。在此情况下,甲方在订单信息上规定的地点对检验合格产品接收完成后,产品的所有权即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2.3根据前二项进行检验时,是否合格的基准等详细内容,可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定。 3 乙方的出货要求: 3.1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产品在甲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符合甲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产品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2乙方初次交货时要提供可靠性试验报告或相应的证明,以后根据要求每年或周期性提供。 3.3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原材料、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外形尺寸及生产地点等。若确需要更改时,须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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