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d-01-gc2024139
预算金额170.4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769-230988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825746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劳务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劳务分包(采购编号JRD-01-GC2024139)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劳务分包。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170.4798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一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7日前完成(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标的

标的名称

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

镇区

投标保证金(万元)

文件费(元)

1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劳务分包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劳务分包

1

170.4798

100%

虎门镇

3

200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由总包单位提供。
(二)采购范围: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劳务作业: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电气部分劳务分包,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劳务作业:
1、协助新建架空电气部分:10基铁塔组立、本工程架空部分附件安装、导地线挂设、爬梯安装、故障监测安装、防坠落装置安装、光缆敷设、光缆熔接及调通、安健环安装(架空部分)耐张线夹X光检测、三维点云、波分设备、停电特巡等相关工作;
2、新建转供电电缆电气部分:本工程所有电缆设、附件安装、光缆设(含防火子管敷)、光缆接及调通、防白蚁措施、电缆终端场引下线安装、避雷器安装、固定夹安装及防火封堵、施工期间现场值守、安健环安装(电缆主体部分)等电气劳务部分工作;
3、拆除旧线行铁塔及导地线2x2.15km;
4、电气资料部分:完成该工程电气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5、负责新、旧物资装、卸车及设备材料保管、旧物资退回物流、电子化台账录入等工作、配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6、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外,其余材料由分包单位负责。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有效性: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部分低值易耗辅材、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五)结算方式:按国家规定由施工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款内,由施工单位向税收部门支付。本项目合同所涉及施工图范围内,一次包定,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引起变更价款除外)。本项目分包结算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本工程限价费率(78.33%)×供应商成交费率。在内外部审计过程中,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当审计中发现并经发包人确认结算中存在错算款项,发包人有权扣回,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人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审核报告复核通知书后,按招标人要求将错算款项交回招标人。
(六)计价依据:/
七)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八)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成交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合同价5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单位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9)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分)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分包人除应按承包人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10)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承包人有权责成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如分包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在总(分)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电缆受损的,应由成交单位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13)成交单位应配合采购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成交单位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14)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并单独开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相关发票,总承包单位按中标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15)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四类违章,总承包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中标人工作计划2至7天,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停工外,还应承担因停工引起的工期责任,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6)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 A、B类违章,中标人需在季度分包商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公开书面检讨,并安排人员参与公司的线上或线下为期1个月的安全督查,如未能发现4、B 类违章将延期1个月。
(17)“黄牌”警告处理。中标人月度发生对公司及上级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章或被上级单位发现 A、B类违章累计3起及以上,对中标人进行“黄牌”警告三个月。“黄牌”警告期间总承包人有权停止中标人所有新工作安排,“黄牌”警告时间结束,中标人需向总了承包人申请撒销“黄牌”警告,经承包人检查后撒销“黄牌”,并恢复工作安排。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文件下载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费转账凭证及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基本户)、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接收电子发票邮箱)。以上资料供应商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处,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
5.2本项目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文件费审核联系电话:陈工,82574697(公对公转账,按标的收取,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收款单位: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纳税识别号:9144060575365114XK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4)银行账号:44504001040005786
(5)联行号:103588050101
5.3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采购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采购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标包(标段)报价。
(二)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00秒。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响应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同开启日或评审日
谈判注意事项: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被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原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则无须回传最终报价表、无须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最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57-82574687(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78373045@qq.com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出后三天内提出。
8.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横塘路10号玉兰花园办公楼8栋401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邮编:523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9-23098852(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0757-82574654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2)投诉书(模板)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日

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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