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莫飞02225801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海油发展天津院催化剂生产需求,两年合计约100吨。为了更好的保障生产质量和稳定供货,拟采购油品分离吸附剂再生服务,拟签订2年年度协议采购。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046/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验收标准:1)BET中比表面积,孔容,压碎强度(不小于实验室实验结果的95%)2)积碳wt%不大于0.2%3)再生后吸附剂收率应确保返回的可再生吸附剂不低于97%,再生吸附剂中小于40目的颗粒应不大于总量的1%,再生剂中不得含有大于φ3的瓷球。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1+1年年度协议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分批提交订单,订单签订后30日内交货或者根据甲方通知交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加工过程:油品吸附剂再生,包括两段式烘干、过筛、焙烧除碳、过筛包装,同时提供油品吸附剂再生前及再生后的往返运输服务。包装要求:金属桶铝箔内衬真空包装,每桶125kg。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性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企业性质: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催化剂类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还原再生。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废物类别:HW50;废物代码:251-016-50),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当地环境保护机构平台核实。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可以确认其真实性。 四、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催化剂类产品再生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加工服务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的累计订单满足要求即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3、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该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5、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海油发展天津院催化剂生产需求,两年合计约100吨。为了更好的保障生产质量和稳定供货,拟采购油品分离吸附剂再生服务,拟签订2年年度协议采购。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046/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验收标准:1)BET中比表面积,孔容,压碎强度(不小于实验室实验结果的95%)2)积碳wt%不大于0.2%3)再生后吸附剂收率应确保返回的可再生吸附剂不低于97%,再生吸附剂中小于40目的颗粒应不大于总量的1%,再生剂中不得含有大于φ3的瓷球。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1+1年年度协议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分批提交订单,订单签订后30日内交货或者根据甲方通知交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加工过程:油品吸附剂再生,包括两段式烘干、过筛、焙烧除碳、过筛包装,同时提供油品吸附剂再生前及再生后的往返运输服务。包装要求:金属桶铝箔内衬真空包装,每桶125kg。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性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企业性质: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催化剂类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还原再生。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废物类别:HW50;废物代码:251-016-50),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当地环境保护机构平台核实。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可以确认其真实性。 四、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催化剂类产品再生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加工服务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的累计订单满足要求即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3、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该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5、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68号海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王莫飞 |
电子邮箱:wangmf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1305 |
异议受理人:史纯蕊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7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史纯蕊 |
电子邮箱:shichr@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4867 |
相关附件下载
天津院油品吸附剂再生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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