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ss-cg-202304009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 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
(招标编号:DZSS-CG-20230400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 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为近期1200吨/日,远期8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 投产处理量1200t/d,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 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配套800m3/d渗沥液处理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委托第 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委托第 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单位须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证明比选单位近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比选单位需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4日 14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 14时00分 获取方式:自行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金星村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 心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金星村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具体详见后附公开比选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复兴镇九龙村五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18-3615788
电子邮件:4102906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玮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DAZHOU SHANGSH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电话:0818-3615788 传真:0818-3615788
比选编号:DZSS-CG-202304009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
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各比选单位:
我公司为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运营单位,因公司需要,现面向市场公开比选达州市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 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金星村
采购单位: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近期1200吨/日,远期8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投产处理量1200t/d,配置2台600t /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 配套系统,配套800m3/d渗沥液处理站。
本项目选用的焚烧炉技术为机械式炉排炉,发电机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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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现两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产生的蒸 汽利用;烟气处理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NC R+SCR” 工艺;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二级生化+纳 滤+超滤+RO反渗透”工艺。同时本项目在烟气处理系统采用 了全国先进工艺,即同时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NCR)+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此工艺的采用可以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氮氧化物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中要求的限值。
二、比选报价范围
2.1报价范围: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市固体废物 综合处置中心水土保持验收委托第三方的采购项目服务,具 体详见下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费、报告编制费、办 公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装订费、现场踏勘等)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
1水土保持验收1、开展项目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检查工作 2、完成水土保持现场监测工作 3、编写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水保验收鉴定书 3、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组意见并向主管部门备 案等所有工作1

2.2 计划完成时间:2023 年 6 月 10
日前,具体完成时间以实际为准;
2.3
项目地点: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金星村);
三、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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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单位须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证明比选单位近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比选单位需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年每年 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 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其他相关事宜

付款方式:报告编写完成,通过专家组评审和验收,并取得 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45天后支付全额服务费。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含税总价合同(税率6%)
验收标准:报告编写完成,通过专家组评审和验收,并 取得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参照国家水利部:1、《关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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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关于进一步深化“放 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3、《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执行。)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标细则
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1项目报价70分以满足公开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比选 报价作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70分*100%;
2项目方案20分根据比选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 目实施要求得2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 有一处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或与本项 目采购内容不相符的,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本 项分值扣完为止。
2履约能力10分比选人提供承担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5分。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备 注: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候选人,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最高限价:21万元。
比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 15:00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要求递交电子文 档壹份、报价资料正本壹份。
比价文件递交地址: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金星村达州市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区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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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邮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 金星村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联系人:李沁芮,联系电话:18090913276,邮箱:。
※供应商在响应后进行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后可以 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在比选文件约定的 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第二次报价为评标有效价(只报一次的以第一次为准),第二次报价采用密封形式报价,评标时在监督下现场启封。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同 步公开发布和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同步公开 备注:报价表中应明确各项报价的含税价、不含税价、税率、税金,并注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选单位报价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比选单位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 湾地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2、证明比选单位近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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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选单位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连续三年 每年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随报价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 证明资料(文件中应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
4、比选单位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证明 文件;
5、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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