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871-67169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
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已经批准,已具备实施 条件,采购人为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增强薪酬福利的长期激励作用,保障和提 高职工基本生活水平,更好补助企业在职员工在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 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疾病和因病住院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数 额的医疗费用,公司拟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 谈判范围: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险种方案
保险期限:一年期
险种 | 保险责任 | 保额:元 | 响应时间 |
补充住院医疗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或者意外在定点医院所发生的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 理医疗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 自付部分(含个人先自付,不 含全自费部分),按年 300 元免 赔,90%比例进行赔付;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0 万元。 | 10 万 | 1.上门收单模式:一 周内完成资料审核及 理赔(主要适用于重 大意外事故或身故等 重大理赔事项); 2.自助 APP 理赔:资 料上传后 24 小时内完 成资料审核及理赔。 |
重大疾病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经医院 初次确诊罹患本协议约定的 33 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该被 保险人一次性支付 5 万元的重 | 5 万 |
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 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自本合 同生效日起 30 日为等待期。 | |||
疾病身故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身故,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 | 5 万 | |
意外伤害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保险公司 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 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 公司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 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承担 1-10 级保险责任。 | 10 万 | |
意外医疗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在定点医院门诊或 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符合当 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 理医疗费用(含个人先自付及 全自费部分),每次意外事故扣 除 100 元免赔额后,按 100%比 例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 2 万元/人/年。 | 2 万 | |
住院津贴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经医院确诊需住院 治疗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 实际住院天数×100 元/天给付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80 天。 | 100 元/天 |
靶向药 | 靶向药(须在保险协议约定的 靶向药目录范围内)费用,无 免赔,按照 70%比例在约定的 靶向药医疗保险金额限额内(100 万)给付靶向药医疗保 险金。 | 100 万 | |
民航班机意外伤害 |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以乘客 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飞机、火 车、地铁、轮船、营运汽车客 运公共交通工具(含自驾 车)、非营运客车期间因遭受 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其所投保的。 | 100 万 | |
列车轮船意外伤害 | 50 万 | ||
营运汽车意外 伤害(含自驾) | 20 万 |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 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根据服务情况续签。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 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需求。
2.7 采购项目的预计规模:保障型保险+基金管理总金额约为 22 万元。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保障型保费限价 1300 元/人/年,基金管理费率(包括但 不限于初始管理费、经办服务费、退出费用)限价 2 %,超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 价。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 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 定凭证。
(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本次谈判不接受保险 代理机构,允许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其分支 机构不能同时参与谈判,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证明文件;若总公司授权下属多家分公司参加谈判,则其授权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3)财务状况: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4)2020年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指保障型保险保费或委托管理医疗基金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或保险合同、保单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5)企业信誉: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②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 查询截图);
③提供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 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
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0871-67169993。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谈判申请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户名:云南禹信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8719042405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否则
视为报名无效。
注:谈判申请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的视 为无效,后果自负。
★4.3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与谈判。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城乡兴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霖雨路 146-148 号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871-6819675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董先生、蒋先生
电话:13669741200 0871-6716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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