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1312执1025号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7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9/05,户名: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厂房场地的租赁使用权
起拍价:4008500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厂房场地租赁经营权截止于2023年9月6日;2.买受人向出租人支付最后一年的租赁费26万元;3.买受人需按30700元/月为计算依据,一次性支付至本院账户内;4.合同到期后,买受人自行与出租方洽谈续租事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的应另行支付。卖方(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费,从成交款中扣缴。
五、涉及房产的自行清房,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穷尽强制执行程序,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应风险自负,不得以交付不能为由而悔拍;因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自负。买受人可另行要求被执行人或占有使用人赔偿其损失。
六、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后如有差价的差价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局部执行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账号:1587310104000604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章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9862154088
法院咨询电话:0539-8089706
承办法官电话:0539-8089601 (靖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9日
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厂房场地的租赁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