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金额
137.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29003
预算金额137.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勇15980600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E3501110102802029003
地区:
晋安区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8-09 10:53:57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110102802029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3-20 10:56:58

项目名称: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晋安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渗沥液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600m3/d,渗沥液膜浓缩液设计处理规模为550m3/d。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渗沥液管网、渗沥液处理厂、渗沥液膜浓缩处理的技改提升,修缮提升园区污水附属设施等。

项目联系人姓名:
郑勇

联系方式:
15980600899

资金来源:
2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110102802029003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8-09 10:53:57

招标项目名称: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晋安区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招标人代码:
12350100488096340C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15440733XT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暂无 标段



标段1: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标段(包)编号:
E3501110102802029003001

标段(包)分类:
公路

标段(包)名称: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标段(包)内容: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17060.23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项目渗沥液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600吨/d,渗沥液膜浓缩液设计处理规模为550m3/d。内容包括园区渗沥液管网、渗沥液处理厂、渗沥液膜浓缩液处理的技改提升,修缮提升园区污水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327848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379539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不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37.9539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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