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4年第五十三批物资类非招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202408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1-85958661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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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4年第五十三批物资类非招标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N202408001) 各相关应答人: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4年第五十三批物资类非招标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序号分标名称包号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资格能力评审情况
1大体积直流分流器采购项目-有效的应答厂家不足,流标
2风速传感器采购项目-徐州中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3离心风机采购项目包1上海赛极电气有限公司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4离心风机采购项目包2青岛松盛科技有限公司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5操作面板模组采购项目-南京富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8指示灯条组件采购项目-石家庄创迪科技有限公司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531-85958661 联系邮箱:lunengz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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