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
金额
1087.0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sl2024042001
预算金额1087.07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陆丹芬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爱忠0512-5717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 ||||||||||
公告编号 | KSSL2024042001 | 立项批文 | 昆开基(2024)35号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 | 批准机关 |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人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 批复金额 | 1996.4380万元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比例 | ¨市级 % t区(镇)级100 % ¨其他 %(来源:) | |||||||||
标段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金额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KSSL2024042001 | 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 | 1087.0793万元 | 2024年5月31日 | 2025年4月25日 | ||||||
合同项目 招标范围 | 对(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实施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边坡修整、圆木桩护岸、仿木桩护岸、曝气喷泉安装、步道修复、驳岸修复、绿化种植、生态浮床、河道运维等,并进行控源截污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实际内容为准。 | |||||||||
备注 | 本项目为组团招标项目: 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张河泾、腊梅路河)2个标段为一个组团,投标人均可报名但仅允许中标一个。定标顺序为: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张河泾、腊梅路河)。 若定标顺序在前的标段因报名不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定标,则定标依次顺延,不影响其余标段的定标。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和 □或 | 投标人资质 | |||||||
资质等级 | 叁级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和 □或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备叁级(含)以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财务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无在建与项目负责人要求一致,同时,无在建指的不仅仅是承担安全员职责,在建项目中承担任何工作内容均认定为存在在建项目,此认定规则同样适用于项目负责人)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1、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信用等级要求:/ 施工设备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要求; 2、企业及人员满足水建管〔2005〕80号《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近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养老保险网上查询路径,需提供账号、密码等相关资料备查,若外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加盖当地社保中心公章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原件和社保中心联系电话备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企业近3年(2021年4月至今)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86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完(竣)工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
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入围方法采用全部入围。 2、本项目除明确规定的人员必须提供近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其他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时期:开标截止日当月或开标截止日上个月。 | |||||||||
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时间及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 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8日09:00 | 招标文件发售 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4日17:00 |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3112010028851670865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在交易系统内下载 | |||||||||
报名准备工作 | 1、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大厅(地址)或通过线上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180.97.207.27:82/op/downLoadHtml.aspx,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昆山市水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09:3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 | |||||||||
其他告知事项 | 1、本合同项目为资格后审; 2、所有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5、投标单位CA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30;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40。逾期签到或解密的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保证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手册: (http://sz.jsggzy.jszwfw.gov.cn/kssfzx/034003/034003004/20210513/8a1ef37c-0cde-4a44-a6b9-16550b5de5fb.html) | |||||||||
评标标准和方法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技术标计入总分) | |||||||||
资格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正文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评标办法正文 | |||||||||
招标人期望值 | 1000.8452万元 | |||||||||
分值构成 | 见评标办法正文 | |||||||||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正文 | |||||||||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数量(如有) | 本项目为组团招标项目: 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张河泾、腊梅路河)2个标段为一个组团,投标人均可报名但仅允许中标一个。定标顺序为: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咸子泾、马路河、浦庭河)→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张河泾、腊梅路河)。 若定标顺序在前的标段因报名不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定标,则定标依次顺延,不影响其余标段的定标。 | |||||||||
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昆山”、“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陆丹芬 | 联系方式 | 0512-57530852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地址 | 昆山市紫竹路128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爱忠 | 联系方式 | 0512-57172999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5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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