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监理的交通工程监理的竞价公告
金额
17.0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项目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时间 | 2024年1月24日 10时48分31秒 | 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
是否竞价 | 是 | 立即报价 | |
项目介绍 |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关于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监理 的
交通工程监理 的竞价公告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的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监理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交通工程监理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永康
2.项目基本情况: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监理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次监理为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4.中介服务时限:
监理服务期为1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为12个月。
5.质量要求:
所辖施工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6.其它:
①中标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担保,履约担保要求如下: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竞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须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1)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需上传监理业绩证明文件资料:
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②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人员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监理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4周岁及以下。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相应业绩说明材料: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相关说明的扫描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监理员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员及以上或监理培训证书。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监理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缺陷责任期费用)的50%,所有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缺陷责任期费用)的80%,所有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缺陷责任期费用)的90%,缺陷责任期结束并经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的10%及缺陷责任期的合同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 170903元,竞价人在系统中填写总报价,并按附件监理服务费报价表格式填报监理费,并上传至系统。竞价人高于最高限价及未上传监理服务费报价表的,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本项目评审分值构成(100分)=报价100分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1名,若得分相同则抽签确定。
报价得分计算如下:投标报价得分(100分)(1)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2)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其中:F=100 ;E1= 0.3;E2= 0.2。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含)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竞价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竞价人的投标报价均未在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的80%(含)之间的,则以最高限价的80%作为评标基准价。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胡工、陈工
联系电话:
0579-89299903
项目业主: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4日 10时48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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