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xxfcg-2024002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鹏1396204711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3519812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1号楼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XFCG-2024002
项目名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对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维修锁具、办公桌椅维修、电器维修、电动门维修(含手动推拉门)、门窗维修(包含定制类)、管道疏通、管道维修、垃圾清理、不锈钢(铝合金、木、铁等)制品制作、土(木、金属)隔断、零星用工类(如:土、木等工种)、机电类维修、小类装修工程等零星维修、各类场地地面、场地围网、水电类、其他紧急抢修等(场地专业灯光、路灯除外)。具体以每次维修(采购)内容为准。
最高限价:磋商下浮率不得低于10%,磋商报价低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1年后,如履约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经甲方认可和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1年,最多续签一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磋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磋商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3)供应商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需提供相应网站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5)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1号楼201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或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chj5588@163.com,方可获取纸质磋商文件(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5198127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发送报名资料,不得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付款方式
1.1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费用由甲方按实次月结算。
1.2付款要求:按月凭正规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经审核之后结算费用。乙方出现费用明细清单不详细、私自增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上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付。
1.3 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1.4 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最终审计核减率超过10%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项目审定价款中扣除。乙方开具审定价全额发票、审计公司开具费用发票,结算时乙方扣除审计费进行支付。
1.5.结算方式:结算价=按磋商文件约定的组价方式套取的单价*(1- 成交下浮率)*工程量,工程量按实计算(注:规费、税金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缴纳方式:履约保函、保单、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乙方的帐户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使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合同价的5%)。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南路西侧        
联系方式:徐鹏 1396204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军民路与204国道交叉西嘉源小区D栋201室            
联系方式:王保红 1536653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保红
电 话:   1536653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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