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4〕3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
南官河闸站工程作为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重点解决泰州通南高沙土区排涝标准不达标、城市内涝风险大的问题,提升我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节制闸总净宽21米,共3孔,每孔净宽7米;泵站双向运行,选用5台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20m3/s,总引排流量100m3/s,单机功率1400kw,总装机功率7000kW。2、拆除现状交通桥,原址重建交通桥1座,桥长 76m,跨度为20m+28m+28m,桥面总宽10m。3、建设生产及值班用房2570m2。4、配套建设上下游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赔建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5、对口岸船闸上下游河坡、导航墙、巡视道路等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南官河闸站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长江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潮)水位设计,300年一遇洪(潮)水 位校核。内河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闸站工程站身、闸室和防渗范围内的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 为2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 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5g,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工程总体布置:泵站采取堤身式布置型式,与节制闸平列,闸站间采用隔流墙分隔,节制闸布置于西侧,泵站布置于东侧;闸站内河侧设交通桥,距离闸室20m。泵站检修间布置于站房东侧,控制室与节制闸启闭机房均布置于节制闸上。内河侧及长江侧均布置清污机桥,距离站身分别为53.5m、38.8m。
(一)拆建闸站工程。闸站由泵站、节制闸、上下游连接段、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 交通桥以及配套闸站房屋、管理设施组成。
1、泵站
泵站站身采用堤身式布置,为“X”型双向进、出水流道的钢 筋砼整体结构,5台套机组一列式布置站身,共2块底板,其中一块底板布置3台机组, 一块布置2台机组及空箱。站身底板顺水流向长34.5m, 垂直水流向宽度分别为27.5m 、28.7m。站身顶部挡水高程为8.30m(1985 国家高程系,下同),底板面高程为-7.10m, 底板厚1.80m。站身上部设主、副厂房。站内设工作便桥,其中内河侧闸室段便桥总宽4.0m,长江侧闸室段便桥总宽7.9m、站身段便桥总宽2.6m。检修间布置在空箱上部,与泵站厂房对齐,垂直流向宽10.0m。
2、节制闸
节制闸采用钢筋砼平底板胸墙式结构,总净宽21m,3孔7m布置,边墩厚度1.5m,中墩及缝墩厚度均为1.2m。闸室顺水流向长29.2m,闸室垂直水流向宽26.1m。
节制闸闸室底板面高程-3.50m,底板厚1.5m,闸墩顶高程为 7.80m。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型式,闸门长江侧布置,胸墙底高程4.20m,节制孔闸门选用QP-2×320kN平门卷扬式启闭机控制。节制闸闸门上方设工作桥,桥面高程18.20m, 宽6.5m,上设启闭机房。节制闸西侧设桥头堡,平面尺寸10m×18.1m。
3、上下游连接段
泵站与节制闸之间采用导流墙分隔,上、下游侧导流墙均设在清污机桥与泵站之间,均采用钢筋砼直立墙结构。上游侧导流墙长度分别为14.7m、15m、23.8m,墙顶高程为5.00m;下游侧导流墙长度均为19.4m,墙顶高程7.10m。
闸站上、下游均采用钢筋砼翼墙和河道两岸连接。
4、清污机桥
长江侧、内河侧清污机桥顺水流长度分别为12.0m、10.5m,垂直水流总宽度均为45.82m。清污机桥采用墩墙承台、板式桥面 结构,分两联布置,均为4跨一联,单跨净宽4.8m, 长江侧、内河侧清污机桥底板面高程-3.5m, 桥面顶高程分别为7.10m、6.00m, 桥面宽分别为7.3m、6.3m。
5、上、下游引河
长江侧引河河底高程-3.50m,东侧河道挡墙采用钢筋砼扶壁式结构,挡墙顶高程4.0m,墙后设8m宽平台,平台上部接1:3 斜坡至堤顶高程7.3m, 堤顶设挡浪墙,墙顶高程8.30m; 内河侧引河河底高程-3.50m, 东侧河道采用钢筋砼扶壁式结构,挡墙顶高程4.20m, 墙后设1.7~~8m 宽平台,平台上部接1:3斜坡至堤顶高程6.0m; 内外河侧堤顶均设铁围栏封闭管理。
6、交通桥
新建交通桥距节制闸边沿20m,桥长为76m, 跨径组合为20m+28m+28m, 分别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桥、后张法预应力连续箱梁结构。桥面高程7.60m, 桥面行车道宽7.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1.5米,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桥墩、桥台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墩设横系梁。
配套闸站房屋,包括主、副厂房、检修间、控制楼、电缆夹 层、启闭机房等。
(二)口岸船闸维修。
(1)上游隔岛范围内河坡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U型板桩防护,顺接现状裹头处护砌与南官河闸站引河护砌,总长260m。U型板桩长9.0m,截面高度60cm, 截面宽100cm, 板间设置橡胶止水条。板桩连续墙墙顶设80cm高钢筋混凝土冠梁,顶高程4.0m。墙前河坡坡比1:3,采用50cm厚抛石防护。墙顶设围栏,围栏至船闸管理所采用草皮护坡。
(2)对上、下游浆砌石导航墙破损、砂浆剥落部位进行修复。
(3)下闸首隔岛长江侧新建2.5m宽巡视道路与现状水泥路顺接,全长220m,道路结构为15cm 厚C30素砼+20cm水稳碎石+ 素土路基;对管理区范围内围墙进行维修。
(三)生产和值班用房。
建设生产和值班用房2570m2,其中生产用房2310m2, 值班及辅助用房260m2。配套围墙、内部道路等。
(四)机电及金属结构
1、水力机械
泵站选用双向立轴开敞式轴流泵配双层X型流道型式,安装5台机组,单机设计流量20.0m3/s,配套1400kW/10KV 立式同步电机,总装机容量7000kW。水泵与电机直联,叶轮中心安装高程 -3.90米。泵站立式机组配“X”型进、出水流道,快速闸门断流,正反向运行通过四道闸门切换。泵站设供水、排水、油等辅机系统。
2、电气
工程采用双回路10kV线路供电。主电动机采用10kV直配电方式配电,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设630KVA 站(所)用变压器2台。泵站及节制闸设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视频监视系统等。
3、金属结构
泵站上下层流道进出口共20扇工作闸门,配快速闸门液压启闭机启闭;快速门外共设安全格栅10道,桥机操作。清污机桥配回转式清污机16套、固定式拦污栅10套。
节制闸布置3孔,闸孔净宽7.0m, 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直升钢闸门,共3扇,配置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共3台套。配1套浮箱叠梁检修闸门。
(五)赔建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泵站、节制闸、上、下游连接段、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交通桥梁、生产及值班用房及室外配套等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的安装。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705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2月2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6 年 5月31日前必须完成水下工程验收。2026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2.6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下同)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同一项业绩可以同时使用于企业、项目经理各自的业绩资格条件评审。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2024年8月以来)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2024年8月以来)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他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13.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182.2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中水利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6989.21 万元;房建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991.52万元;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 1201.54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2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④投标人房建工程部分投标报价低于房建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报价得分扣1.5分;投标人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部分投标报价低于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报价得分扣1.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55 |
2 | 企业业绩 | ①投标人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下同)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②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大禹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及以上质量奖项的一项得0.5分,最多得0.5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 2.5 |
3 | 项目经理履约能力 |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合同额150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下同)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下同)或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下同)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 2.5 |
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①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质量、施工、测量、造价、财务、档案、劳资、党建、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须设立工程、安全、质量、财务等部门,其中安全负责人可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质量(或工程)负责人可兼任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3名。以上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③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 拟任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2024年8月以来)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他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5 |
合计 | 65 |
技术部分(暗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工场布置及智慧工地建设 | ①项目经理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和施工期交通管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5分) ②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 2 |
2 | 临时工程 | ①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合理(附详细的分析计算),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②度汛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③围堰填筑、维护、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④临时交通、运维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 2.5 |
3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线路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1 |
4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2分) | 2 |
5 | 土建施工质量管理 | ①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②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新建泵站基坑开挖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2分) ③基础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砼地连墙、灌注桩、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施工方案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3分) ④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控措施有保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混凝土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大体积混凝土、薄壁混凝土防裂缝措施等方案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4分) ⑤其他工程。老闸拆除及口岸船闸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2分) | 12 |
6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 | ①主机组(含辅机设备、起重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2分) ②金属结构(清污机)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③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4 |
7 | 桥梁工程 | 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有保障,桥梁施工、吊装等方案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1 |
8 | 房屋工程 | 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1 |
9 | 安全管理 | ①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经费、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2分) ②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3 |
10 | 环保、文明工地和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 ①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②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③文明工地(经费、人员、设备等)和党风廉政文化建设投入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0.5分) | 1.5 |
11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 | ①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3分) ②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4 |
12 | 施工协调服务 |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1分) | 1 |
合计 | 35 | ||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采用A4版面竖排,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小四,页数不超过300页。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 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0其他内容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4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