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药都小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药都小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已由安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审字(202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齐村、闫村、河西村、门东村、姬庄村、大文村、瓦子里村、南段村、北段村、边三庄、中照村进行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设。主要包括绿地工程、建筑立面粉刷工程、墙面装饰工程、村落标识工程、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街边游园工程、道路工程、花海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3 09:00至2020-07-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12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国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瀚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国市药都北大街95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2607号敦仁礼D座2层 |
邮编: |
0712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胡振兴 |
联系人: | 司宇航 |
电话: |
0312-3552315 |
电话: | 0312-311356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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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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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hzd2019@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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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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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七一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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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09001209300214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