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9636
项目名称: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3,900.00
最高限价(元):1,353,9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噪声地图应用试点服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如下工作: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绘制全域噪声地图。采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识别等技术,结合噪声自动监测物联网平台,完成噪声地图的实时动态更新与快速预警;采用大数据技术,统筹管理沈阳市和平区范围内声环境数据及其相关数据;建设城市智慧城市噪声地图综合管理平台,打造“城市听诊器”,服务于决策、服务于管理,服务于民生,为建设“安静沈阳”提供技术支持,使沈阳市城市声环境管理技术达到领先水平。 1.开展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噪声污染源普查根据沈阳市和平区区域规划或网格建模情况,对沈阳市和平区内的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点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等175个点位开展噪声污染源数据普查。 通过开展现场排查、拍照、GPS定位、地理信息及周边环境信息采集等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或建筑工地名称、运行状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生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行业类别、噪声污染源基本情况、声源分布、声源类型、产生噪声时间及周边敏感建筑分布情况等数据信息,建立噪声污染源普查档案。 2.开展区域和交通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建设新的自动监测微站点,实现对实施范围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形成一套覆盖整个区域的监测网络。实现对实施范围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作为噪声地图自动更新的数据基础。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内容如下: (1)将现有22套噪声自动监测常规站数据纳入噪声地图管理系统,作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的骨干节点。 (2)新建设和平区10个自动监测微站。 3.沈阳市噪声污染溯源对和平区内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周边噪声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定量识别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周边噪声污染源分布、类别确认、排放特征、噪声强度贡献量等信息,为噪声地图绘制提供基础数据。 4.噪声地图绘制收集各项数据,并综合处理后,绘制和平区约61.1平方公里的二维噪声地图。 构建噪声地图声学模型:共包括五个模块进行预测计算,包括点源模型开发预测、线源模型开发预测、工业企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公路(道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模型和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预测。 (1)算法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声源和声传播计算方法 (2)计算总体精度要求:平均误差小于等于2.5dB (3)计算网格:不低于10m 5.区域声环境质量分析对绘制范围内各功能区范围内各类声源进行统计并对构建物受噪声影响情况分析、暴露人群分析、达标人群分析、污染源影响范围分析、污染影响人口分析和污染源影响分析。 6. 噪声地图信息化平台(软件)建设建立面向业务应用的沈阳市噪声地图信息化平台,实现城市声环境信息一体化管理,实现数据统一分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使分析更加全面、管理更加科学、规划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信息的应用研究拓展民生服务深度及广度,开发噪声地图移动端服务,构建集管理、业务、监测、民生等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声环境平台,实现智能感知、智能管理、智能服务,充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7.技术培训对使用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对自动监测设备校准、检查、维护的培训;对平台使用和管理功能的培训。 8.项目汇报与验收监测数据全面、准确详实、分析报告全面完整,监测微站建设内容与采购内容一致、数量符合;噪声地图数据库完整,绘制的地图符合精度和功能要求;管理平台硬件参数符合要求,软件功能均可实现,培训均已完成,设备及管理平台均有完整的操作手册。 二、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绘制全域噪声地图。采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识别等技术,结合噪声自动监测物联网平台,完成噪声地图的实时动态更新与快速预警;采用大数据技术,统筹管理沈阳市和平区61.1平方公里范围内声环境数据及其相关数据;建设城市智慧城市噪声地图综合管理平台,打造“城市听诊器”,服务于决策、服务于管理,服务于民生,为建设“安静沈阳”提供技术支持,使沈阳市城市声环境管理技术达到领先水平。
2.噪声污染源普查根据沈阳市和平区区域规划或网格建模情况,对沈阳市和平区内的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点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等175个点位开展噪声污染源数据普查。 通过开展现场排查、拍照、GPS定位、地理信息及周边环境信息采集等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或建筑工地名称、运行状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生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行业类别、噪声污染源基本情况、声源分布、声源类型、产生噪声时间及周边敏感建筑分布情况等数据信息,建立噪声污染源普查档案。 3.噪声污染溯源对和平区内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周边噪声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定量识别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周边噪声污染源分布、类别确认、排放特征、噪声强度贡献量等信息,为噪声地图绘制提供基础数据。 4.监测站硬件建设建设新的自动监测微站点,实现对实施范围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形成一套覆盖整个区域的监测网络。实现对实施范围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作为噪声地图自动更新的数据基础。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内容如下: (1)将现有22套噪声自动监测常规站数据纳入噪声地图管理系统,作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的骨干节点。 (2)新建设和平区10个自动监测微站。 整机要求 (1)应符合GB/T3785.1对1级声级计的要求。(设备通过生态环保部CCPE认证) (2)测量范围:30~130dB(A)。 (3)频率范围:20Hz~8KHz 。 (4)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支持采用NTP网络校时与GPS校时,支持公网、专网等多种网络类型校时。 (5)应具备本地存储功能, 内置大容量TF存储卡,数据时长1年以上,支持USB和TF卡数据导出。 (6)应具备数据标记和超时数据重发功能。 (7)应具备工作状态采集和上报功能。 (8)应具备远程自检功能。 (9)需具备内置静电激励器可自动或人控校准功能,支持采用声校准器校准。 (10)应支持瞬时声级LP 、等效声级Leq 、累积百分声级LN(N=5 ,10 ,50 ,90 ,495) 、最大声级 Lmax、最小声级 Lmin 、标准差SD 、间Ld 、夜间Ln。 (11)应具有对超出某一限值的声音的触发录音及录像功能,并自动上报平台,触发录音限值支持本地和远程设置。 (12)支持4G全网通无线通讯和有线通讯方式。数据传输模式、传输流程、传输格式等应满足《环境监测信息传 输技术规定》(HJ 660-2013)和《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的有关规定。 (13) 应具备一点多传功能。 (14)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54要求。 (15)应可扩展其他相关参数采集功能,如视频监控、气象参数、道路交通车流量等。 (16)应具备多种通信接口,至少包含RS232或RS485 、RJ45。 (17)设备须采用一体化、模块化设计。针对社会生活应用场景,需采用一体化结构进行监测及显示。 (18)支持立杆安装方式。针对建筑工地应用环境,设备应满足安装及移机的便利性需求。 (19)应用环境满足:气温:-20℃~60℃; 相对湿度:0 %~100 %(无凝结);气压:65 kPa~108 kPa; (20)应满足市电AC220V电压为设备供电。针对交通道路应用场景,需支持市政已建设路灯供电线路的市电与设备自备电池互补供电方式,保证终端正常工作24h以上。 5.噪声地图绘制5.1绘制范围本项目噪声地图绘制一期绘制范围为沈阳市和平区约61.1平方公里绘制二维噪声地图。 5.2噪声地图基础数据采集与处理接入1分钟更新实时交通信息模拟数据同时支持粒子显示效果,并提供实时噪声运算值; 接入沈阳市和平区61.1平方公里2.5D白模数据,满足噪声地图形成数据要求; 收集和处理包括GIS基础地理信息数据、GPS手工定位数据、RS遥感卫星数据、交通路网数据、噪声监测数据等,同时结合实际调研和校正,对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调整,最终根据噪声计算软件数据要求将多类数据进行合理整合处理,汇总成噪声地图所需的基础数据库。 (1)数据采集 为计算区域噪声地图,需获绘制预期基础地理信息和声环境信息。结合本项目情况,对数据的要求见下表: 表3-1 数据要求信息表
GIS数据会根据数据类型的不同建立不同的图层,根据噪声地图绘制和管理平台功能需求,对图层及相关属性需求见下表。 表3-2 图层及相关属性需求表
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由不同的渠道获取,对已有数据质量评估不佳时,也需要采用不同方式补充,具体方法如下: 1)地理信息数据:包括道路数据和建筑物数据,由当地测绘部门获取,在无法获取的情况下采用网络公开地图; 2)声源数据监测数据:包括各类声源位置与源强,由监测和实地调查所得,在数据质量不佳时,应补充监测; 3)声环境数据:包括声环境功能区划数据及常规监测数据,由环保局获取; 4)行政区划数据:由规划部门获取,在无法获取时采用网络公开数据; 5)人口数据:由街道办或居委会获取各住宅楼中人口数量;当数据无法获取时,采用各区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数据源,按照建筑物性质筛选出住宅建筑,用行政区人口密度与建筑物建筑面积进行叠加分析,计算出每栋楼中的人口;当建筑物性质无法确定时,粗略地认为一类区内的建筑物为住宅建筑。 6)声屏障数据:由住建部门获取,当无法获取时采用分辨率大于0.5米的遥感影响图或街景图进行判别,并进行现场调研确认。 (2)数据处理 为满足噪声地图应用需求,需要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其处理流程如图3-1所示。
图3-1 数据预处理流程图 由于提供的地理数据的质量和格式难以直接输入到噪声计算软件中进行设置和计算,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转换。因此拟结合前阶段的勘查和监测数据结果,利用地理数据处理软件对提供的地理信息数据及其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和转换,使之能输入至噪声预测软件中用于计算,同时也为后期环境噪声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地理数据底图。输入格式以通用的地理数据格式为主,保证噪声和后期地理信息系统的读取和共享。 5.3 噪声地图计算在采集基础计算数据、选择计算模型,设定修正值之后,需要在软件中设置相应的计算参数以方便计算,各参数说明见表3-3。 表3-3 软件参数说明表
噪声预测计算所采用的模型,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构建,是基于GIS的二维噪声影响评价系统。符合GB/T17247.2-1996《声学-户外声传播的衰减》(ISO 9613-2)国际标准和HJ 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保行业标准。针对我国声环境研发,能够更好地够更好的贴合我国噪声预测的实情。 计算软件具有专业的声学对象设置、科学的参数输入、友好的交互界面。镶嵌有多种声源对象模型,并且支持多核心多线程计算,计算效率高效可靠。高性能的二维渲染引擎,使噪声分布情况直观展示,大大利用了噪声预测结果。此项目中主要负责噪声地图计算更新、噪声地图计算参数的设置与修改、噪声地图的数据修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统计计算和报表的展示和输出,输出数据可与噪声地图管理信息系统共享。 5.4 校准与出图噪声地图计算完成之后,采用自动监测站点所采集的数据及前文校准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校准。计算结果与校准点位差距在2.5dB之内,视为计算结果基本准确。在此基础上形成区域昼夜间二维噪声地图。 6.区域声环境质量分析交通噪声影响分析:以交通噪声为主要声源,绘制区域昼间及夜间噪声地图,展示区域交通噪声影响情况,据此分析区域内受交通噪声影响的范围与人口分布情况,明确对周边人口影响较为严重的交通噪声污染源。 施工噪声影响分析:以施工噪声为主要声源,绘制区域昼间及夜间噪声地图,展示区域施工噪声影响情况,据此分析区域内受施工噪声影响的范围与人口分布情况,明确对周边人口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噪声污染源。 工业噪声影响分析:以工业噪声为主要声源,绘制区域昼间及夜间噪声地图,展示区域工业噪声影响情况,据此分析区域内受工业噪声影响的范围与人口分布情况,明确对周边人口影响较为严重的工业噪声污染源。 生活噪声影响分析:以生活噪声为主要声源,绘制区域昼间及夜间噪声地图,展示区域生活噪声影响情况,据此分析区域内受生活噪声影响的范围与人口分布情况,明确对周边人口影响较为严重的生活噪声污染源。 综合噪声影响分析:以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噪声为主要声源,绘制区域昼间及夜间综合噪声地图,展示区域综合噪声影响情况,据此分析区域内受综合噪声影响的范围与人口分布情况,分析敏感建筑物受噪声影响情况。 7.噪声地图信息化平台(软件)建设建立面向业务应用的沈阳市噪声地图信息化平台,实现城市声环境信息一体化管理,实现数据统一分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使分析更加全面、管理更加科学、规划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信息的应用研究拓展民生服务深度及广度,开发噪声地图移动端服务,构建集管理、业务、监测、民生等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声环境平台,实现智能感知、智能管理、智能服务,充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噪声地图展示平台采用B/S架构模式,统一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简化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使用。平台基于国内噪声管理和监测的实际需求,自主设计开发,通过将监测技术、模拟计算结果和GIS技术进行紧密集成,提供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全方位解决方案,打造集监测数据管理、功能区管理、噪声地图发布、噪声污染源管理为一体的可扩展的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与环境数据管理系统之间具备互连性与互操作性,解决了系统间的数据、接口、协议等集成问题。系统开放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并将计算结果和匹配的统计数据输送至噪声地图管理信息系统,对噪声地图计算结果进行管理,实现与噪声地图预测软件数据共享,并审核发布。 (1)噪声地图服务器 用于部署应用平台、计算平台、存储平台数据库的服务器。服务器推荐配置为: 处理器*2 内存:≧64GB 硬盘:≧10TB*2 网络:不小于1000MB (2)自动监测数据接入 对绘制范围内的噪声微站数据进行接入,作为噪声地图动态更新时的数据支撑。 (3)二维噪声地图加载 可展示不同年份、不同时段二维昼夜间噪声地图,可以直观展示区域各个位置的噪声分布状况。可以把不同年份、相同时段的噪声地图进行对比分析,直观反映同一地点、不同年份的声环境变化情况,示意图如下:
(5)图形要素管理 系统提供地图操作功能,包括放大、缩小、旋转、调整视角高低等基本地图操作功能;具有距离测量、面积测量等地理测量功能。 (6)图层管理模块 系统具备图层管理功能,实现图层的设置与管理,提供图层的显示、隐藏等功能。 (7)二维噪声地图信息展示 地图查询功能实现单点噪声查询、自定义区域噪声查询以及兴趣点噪声查询功能。并显示经纬度、噪声值、所属声功能区、噪声限制值等基本内容,示意图如下:
(8)构建物热力值查询 地图查询功能实现建筑物面噪声查询、整栋建筑物噪声查询、自定义区域噪声查询以及兴趣点噪声查询功能。并显示经纬度、高度、楼层、噪声值、所属声功能区、噪声限制值等基本内容。
(9)线声源信息查询 可查询声源位置、类型、源强、名称、编号等属性信息,并在地图上标注声源的空间位置,示意如下图:
(11)暴露人群分析 暴露人群分析提供查看不同年份不同时段不同噪声段暴露人口的统计分析功能,如图所示:
(12)构筑物受噪声影响情况分析 建筑物受噪声影响情况分析功能提供查看不同年份不同时段不同噪声段建筑物的统计分析功能,如图所示:
(13)达标人群分析 达标人群分析提供对不同年份、不同类别的声功能区中,不同时段、不同噪声等级下人口数量以及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数据会根据查询条件自动生成相应查询结果。
(14)达标构建物分析 达标建筑物分析提供对不同年份、不同类别的声功能区中,不同时段、不同噪声等级下建筑物的数量以及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数据会根据查询条件自动生成相应查询结果。 (15)污染源影响范围分析 道路影响情况分析功能提供查看不同年份不同道路等级不同道路车速、车流量以及源强信息,同时可查看道路的影响范围和不同噪声段道路影响人口数量。
(16)污染源影响人口分析 污染源影响人口分析可分析不同污染源对周边人口影响情况,统计数据会根据查询条件自动生成相应查询结果。
(17)污染源影响构筑物分析 污染源影响建筑物分析可分析不同污染源对周边建筑物影响情况,统计数据会根据查询条件自动生成相应查询结果。 (18)敏感点管理 可以自动及手工修改、增加、删除各类敏感点数据,敏感点类型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政府办公机构、居民区、养老机构等。 (19)敏感点声源追溯 精准溯源功能提供根据所选敏感点位,反向推理并确认影响此敏感点位的主要声源,并分析敏感点位受哪些道路声源影响以及各声源贡献量的功能,如图所示:
(20)噪声地图在线仿真计算 噪声地图在线计算功能提供任意选择一片区域的动态计算噪声地图功能,可输入各条道路的车速、车流量等信息,计算各条的道路源强,据此计算该区域的噪声地图。如图所示:
(21)噪声趋势预测 可手动改变声源情况,绘制声源信息修改后的噪声地图,用于评价管理效果。 (22)噪声超标预警 结合噪声地图及实时监测数据,对区域噪声进行分析计算,设定噪声阈值,监测环境噪声超过既定阈值时,系统产生噪声超限告警,并形成事件发送至相关部门。 (23)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提供用户系统访问权限、功能权限的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机构管理、用户组管理、职务管理、用户查询。 1)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可以添加、修改和删除用户; 2)用户查询:支持通过用户名查询用户账号信息。 3)用户权限管理:用户权限管理需要先配置系统角色,角色是一定数量的权限的集合载体,按照实际需要,可以对用户、用户组和机构分配不同的角色。 4)支持根据用户需求配置用户系统角色或业务角色。 (24)数据库构建 通过需求分析、概念结构设计、逻辑结构设计、物理结构设计、数据库实施等流程建设用户数据库,用以储存管理噪声地图数据及相关数据。 (25)数据安全防护 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26)噪声地图动态自动更新 根据自动监测站点获取的数据,更新道路声源信息,并据此重新计算整个区域的噪声地图,更新频率为每小时一次,示意如下图:
此外,还可以查询历史更新的噪声地图。 (27)对外接口 对外提供标准噪声计算结果接口,支持其他政府部门及企业系统接入与调用。 8.技术培训对使用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对自动监测设备校准、检查、维护的培训;对平台使用和管理功能的培训。 9.项目汇报与验收监测数据全面、准确详实、分析报告全面完整,监测站建设容与采购内容一致、数量符合;噪声地图数据库完整,绘制的地图符合精度和功能要求;管理平台硬件参数符合要求,软件功能均可实现,培训均已完成,设备及管理平台均有完整的操作手册。 在环保大厦内设置不小于75寸的显示屏2台,供采购人实时查看动态效果和数据分析(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以合同约定为准进行安装。) 三、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所有维修,需提供原厂零配件。 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到场 (紧急情况下须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4、质保期内提供如下运维服务。 4.1噪声自动监测站运维要求 要求定期巡检噪声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确认监测设备故障情况、数据非正常情况、传输线路故障情况等,并及时上报,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1.1日常运维内容 1. 每天定时远程自检。 2. 每日检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若发现某站点数据传输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进行现场声校准。 3. 每日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检查各站点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4. 每日对各站点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 5.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异常,如:急剧升高、降低或连续不变等。 6. 日常检查情况应每日记录。 4.1.2定期巡检及维护 1. 自动监测系统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现场声校准。 2. 检查站点支架、机箱外观是否完好。检查传声器、延长电缆、避雷设施等外部设备是否被损坏,是否附有异物。 3. 对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机箱内、外进行清洁。 4. 检查仪器及系统的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电源、风扇、通讯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是否稳定,如需更换,现场需用备件替代,检查维护要求见下表。 5. 检查仪器的各连接线是否可靠,包括电源连接线、通信设备连接线、传声器连接线等。 6. 采用手持式风速仪,对气象单元自动监测的风速值进行核对。 7. 做好巡检维护记录。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4.2噪声地图平台运维 主要就日常业务系统数据、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等进行常态化的数据运维; (1)日常业务系统数据运维,包括如下: 本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管理权限配置;手工类数据的定期导入导出;新接入数据的管理配置;配合用户对上报类进行数据后台增删改操作; (2)数据备份 定期对业务类数据、实时监测类数据进行备份。 4.3响应及应急要求 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全年7×24接受故障申告,并专门安排相应能力的技术工程师负责总体调度和管理工作。 提供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紧急预案方案,以恢复故障使得系统得以正常运行。 对于发生的严重故障,在接到故障通知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系统故障,使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用户使用要求。 四、其他要求1.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约61.1平方公里。 2.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100%。 质保期(一年)。 注: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采购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供应商任何违约金或补偿,采购人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 3.服务期限:2025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电子地图编制和噪声电子地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为所有设备、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到场 (紧急情况下须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电子地图编制和噪声电子地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为所有设备、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到场 (紧急情况下须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授权委托人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承担相应后果。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024-2486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024-31313066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孟杰
电 话:024-31313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