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智能管理通讯设备修改数据运维大数据信息的应用研究辅助设施日常业务系统智能声环境平台超时数据重发污染源影响人口分析地理数据处理软件运维服务延长电缆噪声地图平台地图操作功能噪声超标预警用户管理噪声地图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数据库构建系统接入地图查询构建物分析安装调试噪声自动监测微站检查维护噪声地图声学模型用户信息安全管理风扇智能感知电源连接线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区域噪声进行分析计算监控系统手持式风速仪噪声趋势预测敏感点管理拍照自动监测数据接入远程自检暴露人群分析大数据技术快速预警用户权限管理噪声自动监测物联网噪声查询实时查看动态效果声屏障电子地图编制需求分析道路影响情况建筑物的统计分析噪声污染溯源噪声污染源数据普查用户查询数据分析建筑物分析气象单元自动监测系统能安全运行噪声污染源管理云计算监测技术增删改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在线计算各站点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监测网络噪声影响情况分析物理结构设计点源模型开发预测报表管理功能功能区管理数据安全防护现场排查构筑物分析线源模型开发预测精准溯源各站点的时钟噪声地图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噪声影响评价系统噪声地图发布总体调度在线仿真计算大容量TF存储卡声校准器校准常规监测数据概念结构设计噪声地图综合管理平台声源数据监测微站硬件建设噪声地图展示平台本地存储功能行政区划数据噪声计算结果接口日常运维调用业务类数据噪声地图管理信息系统二维噪声地图加载技术培训信息维护声级计数据标记二维昼夜间噪声地图建筑物的数量以及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信息管理系统声环境数据噪声地图绘制显示屏噪声地图移动端服务智能识别静电激励器线声源信息达标人群分析绘制的地图工作状态采集城市声环境信息一体化管理现场声校准传声器系统得以正常运行噪声污染源普查建筑物受噪声影响情况自动监测系统仪器高性能的二维渲染引擎机箱噪声地图计算紧急预案方案用户数据库无线通讯基础数据自动监测设备城市听诊器逻辑结构设计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噪声自动监测常规站动态自动更新输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全方位解决方案噪声地图服务器接入数据监测数据管理避雷设施传输线路导入GPS定位GPS校时数据库实施污染源影响范围分析道路声源信息自动校时功能相关数据软件功能均可实现声源追溯站点支架噪声自动监测站通信设备噪声地图预测软件噪声地图自动更新噪声预测计算模型统计计算自动监测站点管理权限配置对外接口巡检声环境功能区划数据声环境管理技术系统数据区域声环境质量分析
金额
135.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09636
预算金额135.39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248618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宇杰024-31313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9636
项目名称: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3,900.00
最高限价(元):1,353,9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电子地图编制和噪声电子地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为所有设备、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到场 (紧急情况下须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授权委托人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承担相应后果。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024-2486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024-31313066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孟杰
电  话:024-313130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