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遵义市播州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陶勤芳
公告正文
遵义市播州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发布时间:2017/3/21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遵义市播州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招 标 人

遵义市播州区绿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0320140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6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耀绿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陈江

报 价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6%

总 分

93.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成焱飞

报 价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5%

总 分

92.88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陶勤芳

报 价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4%

总 分

88.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公 示 期

2017 3 22

2017 3 24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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