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华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莫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71-4308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6
公告正文
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为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柳钢本部建设一条年处理量为15万吨的回转窑冶金含锌尘泥处理生产线,处理柳钢集团钢铁冶炼过程中所生产的烟尘,包含但不限于高炉干法灰、转炉一次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000m2,,工艺生产系统包括:配料混料系统、圆盘造粒系统、回转窑系统、窑渣冷却系统、烟气表冷系统、收尘系统、脱硫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监控等。
1)项目名称: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柳钢B区强实公司西面现工业垃圾场
3)建设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工程建设工期共计36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生产期和考核验收期不超过90天,不含在工程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内。
4)建设目标:
①本项目建设投产后一个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环保指标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②本项目联锁调试前,承包人负责相关特种装备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应合格证书及使用证。
③本工程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建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因设计、材料、制作、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出现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④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承包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可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解决问题,发包人通知要求到现场时,承包人要在48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
2.2建设地点
广西柳钢B区。
2.3招标范围
项目发包人指定能源介质接点,承包人以工程承包交钥匙方式,承担发包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包含基础桩基图设计、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节能专篇)、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土建施工、设备基础、厂房、配电室、中控室(含值班休息室)、内部道路、地坪、介质管道与主管网连接等工程施工,工程安装、人员培训、调试、热试车及竣工后试生产期间的护航、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并验收合格、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新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回转窑火法处理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热力、燃气、通风、供配电及电气传动、三电自动化控制、电信、详勘、超前钻、土建(含打桩及桩头处理)、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总图运输等内容;包括区域内的管网、道路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以及技术服务直到验收合格,包括缺陷修复、质量保证期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包括桩基施工或其它地基处理方式的施工。招标人提供地质勘探资料(初勘,仅供投标人参考)。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和消防系统的报装、报建、报审包含在总承包范围以内,招标人协助。
初步设计(包含基础桩基设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报告、安全预评价专篇报告、职业病防护预评价专篇报告,编制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消防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节能评估专篇),施工期间现场安全警示牌、消防设施充足。
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验收报告。
重要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制造、土建施工(含地质详勘、红线图范围内所有地基处理,包含在总包范围内)、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处理桩间土、界区内土方换填及清运、修复施工道路,中、低压各介质管道与红线外主管网对接施工等,发包人交付至承包人场地粗整,不考虑标高)、工程安装、人员培训、调试、热试车及竣工后试生产期间的护航、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并验收合格、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工程EPC总承包。
承包人负责新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红线内设备及外部管网、总体设计、总图运输、系统工艺流程、设备及工艺管道计算及选型、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的土建基础、设备安装、管廊管架、平台楼梯设计、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设计施工、配料混料系统、圆盘造粒系统、回转窑系统、窑渣冷却系统、烟气表冷系统、收尘系统、脱硫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监控、工程界区内公用工程及与外部公用工程对接[道路、给排水、采暖(冷暖空调)、土建装饰装修、保温、通风、安全卫生、通讯、照明、消防、防雷接地、介质管道与主管网连接]等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油漆的涂刷、色环等按发包人统一规定要求执行(防腐专篇)。
设备一次用油;系统试验,吹扫,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
特种设备、防雷接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告知、监督检验证书(报告)的办理、消防验收办理。
负责红线内外氮气、压缩空气(建设空压站,包含在总包范围内)、生产水、生活水等介质管道施工,发包人指定接入点,由承包人负责与主管网进行对接。
高压用电采用取电制,承包人负责从B区35KV变电站取电、高压电缆供货、电缆安装铺设、接口连接。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承包人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施工期间在柳州市办理各种审核登记费和向有关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报检费、消防工程检测费、防雷接地测试费、各种试验检测费、探伤拍片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作任何签证和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中的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由发包人委托,费用由发包人负责。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承包单位自检范畴的,由承包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做调整。
承包人须负责完工后场地垃圾清理及红线范围内土方平整工作。
厂区绿化总图布置:完成规划设计,不进行建设实施。
投标人全面负责以下各项评价工作,并要求通过相关方的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能评(节能评估和审查)。
2.4计划工期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工程建设工期共计36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生产期和考核验收期不超过90天,不含在工程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并同时符合1)和2)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2015年7月1日至今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的设计业绩或者EPC总承包业绩或者EP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局部改造不计,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承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作为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总承包主要设计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EPC总承包或者EP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局部改造不计,若合同中未明确尘泥回转窑处理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同时上述业绩必须具有本次招标所涵盖的内容且尘泥回转窑处理能力≥10万吨/年规模)。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施工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施工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且不少于2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9-2021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6)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内部关系协调,负责执行承包合同所有责任。
2)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以负责设计内容的成员单位的设计资质及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资质以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单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等级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满足“(2)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2 发售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邮箱:WY88948@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联行号:105611050013)
银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053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7楼702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时 00 分。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hczb.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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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为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柳钢本部建设一条年处理量为15万吨的回转窑冶金含锌尘泥处理生产线,处理柳钢集团钢铁冶炼过程中所生产的烟尘,包含但不限于高炉干法灰、转炉一次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000m2,,工艺生产系统包括:配料混料系统、圆盘造粒系统、回转窑系统、窑渣冷却系统、烟气表冷系统、收尘系统、脱硫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监控等。
1)项目名称: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柳钢B区强实公司西面现工业垃圾场
3)建设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工程建设工期共计36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生产期和考核验收期不超过90天,不含在工程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内。
4)建设目标:
①本项目建设投产后一个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环保指标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②本项目联锁调试前,承包人负责相关特种装备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应合格证书及使用证。
③本工程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建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因设计、材料、制作、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出现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④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承包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可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解决问题,发包人通知要求到现场时,承包人要在48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
2.2建设地点
广西柳钢B区。
2.3招标范围
项目发包人指定能源介质接点,承包人以工程承包交钥匙方式,承担发包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包含基础桩基图设计、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节能专篇)、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土建施工、设备基础、厂房、配电室、中控室(含值班休息室)、内部道路、地坪、介质管道与主管网连接等工程施工,工程安装、人员培训、调试、热试车及竣工后试生产期间的护航、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并验收合格、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新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回转窑火法处理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热力、燃气、通风、供配电及电气传动、三电自动化控制、电信、详勘、超前钻、土建(含打桩及桩头处理)、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总图运输等内容;包括区域内的管网、道路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以及技术服务直到验收合格,包括缺陷修复、质量保证期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包括桩基施工或其它地基处理方式的施工。招标人提供地质勘探资料(初勘,仅供投标人参考)。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和消防系统的报装、报建、报审包含在总承包范围以内,招标人协助。
初步设计(包含基础桩基设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报告、安全预评价专篇报告、职业病防护预评价专篇报告,编制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消防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节能评估专篇),施工期间现场安全警示牌、消防设施充足。
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验收报告。
重要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制造、土建施工(含地质详勘、红线图范围内所有地基处理,包含在总包范围内)、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处理桩间土、界区内土方换填及清运、修复施工道路,中、低压各介质管道与红线外主管网对接施工等,发包人交付至承包人场地粗整,不考虑标高)、工程安装、人员培训、调试、热试车及竣工后试生产期间的护航、性能考核、达产达标并验收合格、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工程EPC总承包。
承包人负责新建15万吨冶金含锌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红线内设备及外部管网、总体设计、总图运输、系统工艺流程、设备及工艺管道计算及选型、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的土建基础、设备安装、管廊管架、平台楼梯设计、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设计施工、配料混料系统、圆盘造粒系统、回转窑系统、窑渣冷却系统、烟气表冷系统、收尘系统、脱硫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监控、工程界区内公用工程及与外部公用工程对接[道路、给排水、采暖(冷暖空调)、土建装饰装修、保温、通风、安全卫生、通讯、照明、消防、防雷接地、介质管道与主管网连接]等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油漆的涂刷、色环等按发包人统一规定要求执行(防腐专篇)。
设备一次用油;系统试验,吹扫,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
特种设备、防雷接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告知、监督检验证书(报告)的办理、消防验收办理。
负责红线内外氮气、压缩空气(建设空压站,包含在总包范围内)、生产水、生活水等介质管道施工,发包人指定接入点,由承包人负责与主管网进行对接。
高压用电采用取电制,承包人负责从B区35KV变电站取电、高压电缆供货、电缆安装铺设、接口连接。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承包人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施工期间在柳州市办理各种审核登记费和向有关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报检费、消防工程检测费、防雷接地测试费、各种试验检测费、探伤拍片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作任何签证和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中的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由发包人委托,费用由发包人负责。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承包单位自检范畴的,由承包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做调整。
承包人须负责完工后场地垃圾清理及红线范围内土方平整工作。
厂区绿化总图布置:完成规划设计,不进行建设实施。
投标人全面负责以下各项评价工作,并要求通过相关方的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能评(节能评估和审查)。
2.4计划工期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工程建设工期共计36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生产期和考核验收期不超过90天,不含在工程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并同时符合1)和2)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2015年7月1日至今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的设计业绩或者EPC总承包业绩或者EP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局部改造不计,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总承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作为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总承包主要设计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尘泥回转窑处理项目≥10万吨/年规模EPC总承包或者EP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局部改造不计,若合同中未明确尘泥回转窑处理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同时上述业绩必须具有本次招标所涵盖的内容且尘泥回转窑处理能力≥10万吨/年规模)。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施工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施工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且不少于2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9-2021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6)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内部关系协调,负责执行承包合同所有责任。
2)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以负责设计内容的成员单位的设计资质及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资质以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单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等级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满足“(2)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2 发售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邮箱:WY88948@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联行号:105611050013)
银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053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7楼702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时 00 分。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hczb.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莫工 | 联 系 人: 李工 |
电 话:0772-2596626 | 电 话: 0771-4308717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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