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电科院)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b-lhcg-2023-fwz-gkjt-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玉经理010-876313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电科院)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B-LHCG-2023-FWZ-GKJT-0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电科院)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华北 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综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综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 17时25分到2023年11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玉经理
电 话: 010-87631357
电子邮件: bjzzzgs@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 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电科院) 采购公告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物资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电科院)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B-LHCG-2023-FWZ-GKJT-0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委托北京 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 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 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 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 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 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 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 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 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 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采购文件中要求应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关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 明;应答人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答人未提供上述文件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8)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书,违反“重 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 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如应答 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则视为 该应答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9)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 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 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0)投标人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企业环境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5);被环 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或“处于环保处罚停产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或者“环保良好企业”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1)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次采购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只以采购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发包人要求章 节出现的专用资格要求为无效内容。资质业绩条件中若设定了国家各级政府、行 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明令废止的资质条件,则该资质条件视为无效设定。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 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关于应答人独立自主应答要求。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
标人可以进一步核查,确有证据证明串通投标的,依法作出认定,并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公告》(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 doc-com/2020052000653523_2019071434439441)第二条第五款规定进行处理。
3.8.1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母子公司、实 际控股关系的爷孙公司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
3.8.2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3.8.3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其商务、技术、价 格 或 者 资 格 业 绩 等 投 标 文 件 , 其 中 任 一 文 件 的 计 算 机 MAC 地 址 、 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信息全部一致。对开标现场上传投标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定
排除。
3.8.4投标人上传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3.8.5除引用标准、文件、作业指导书、标准工艺等公开资料的内容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内容整段一致。联合体投标导致的内容异常一致除外。
3.8.6招标文件未给出报价表格式,且无行业、地方定额等公开市场价参考,不同投标 人的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总报价一致。
3.8.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企业印章混用或交叉使用。3
3.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同。
3.8.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同一时段合同业绩证明的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等重叠交叉。
3.9 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1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 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 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 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 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 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 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 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
“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 作说明→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 注意事项: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 1日09:30时(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至采 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4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
,应答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
新版投标工具请于ECP2.0(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
应答保证金文件上传至ECP2.0(电工交易专区)系统,上传投标工具路径:商务文件-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补充文件。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 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 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 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电话:010- 87631436 87631357 87631470
传真:010-876314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 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 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
5
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20日
6
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03次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xls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包 号 | 包名称 | 项目单 位 | 采购内 容 | 专用资 格要求 | 业绩要 求 | 报 价 方 式 | 承包 方式 | 分值权 重构成 | 最高 限价(万 元) | 服务期 /工期 | 服务/ 交货地 点 | 是否接 受联合 体 | 合同签署 单位名称 | 采购申 请编号 | 技术规 范ID | 备 注 |
DKY23 03- 90030 01- 00001 | 综合 服务 | 包1 | 华北电 科院20 24年废 旧气瓶 处置服 务 | 华北电 力科学 研究院 有限责 任公司 | 华北电 科院20 24年废 旧气瓶 处置服 务 | 具有政 府市场 监管职 能部门 颁发的 特种设 备检验 检测机 构核准 证 | 自2020 年1月1 日至投 标截止 日,具 有类似 项目业 绩,并 提供相 关业绩 证明文 件。 | 总 价 报 价 | 总价 承包 | 6:3:1 | 6.2 | 合同签 订后30 天内 | 电科院 和沙河 试验站 | 否 | 华北电力 科学研究 院有限责 任公司 | 2023 1117 1167 1660 | B062- 794000 181- 00001 |
7
8
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