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q-2024-z028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9-822183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峰19109095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27日 19: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
品目

采购单位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9: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预算金额¥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峰
项目联系电话19109095520
采购单位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温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9-822183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109095520

    项目概况                                                    

    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Q-2024-Z028 

    项目名称: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一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温泉县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起12内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温泉县

联系方式:0909-822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联系方式:1910909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峰

电 话:19109095520











附件信息:

  • 028——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57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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